国际

受贿2814万
吉林首虎谷春立认罪

谷春立受贿案星期三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北京22日讯)中国吉林“首虎”、吉林省前副省长谷春立受贿案,21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控非法收受财物折合约4365万人民币(约2814万令吉)的谷春立,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谷春立在2002年至去年,利用担任中共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区委书记、区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鞍山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鞍山市委书记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发展、项目建设、融资贷款、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妻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约4365.7484万元。



赃款赃物全部追缴

控方指谷春立在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其检举他人犯罪行为均查证属实,涉案赃款赃物亦已全部追缴。另谷春立在最后陈述中,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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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中国银行前董事长 刘连舸受贿罪成判死缓

(北京29日讯)中国银行前董事长刘连舸因为受贿、违法发放贷款罪,被中国法院判处死缓、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中国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刘连舸受贿1.21亿人民币(约7400万令吉),违规发放贷款33.2亿人民币(约20.37亿令吉),造成本金损失1.907亿人民币,因此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终身剥夺政治权利,以及处以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也对刘连舸受贿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根据中国央视新闻报道,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23年期间,刘连舸利用担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中国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项目合作、人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务共计折合1.21亿余人民币。

另外,2017年底至2020年初,刘连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任职期间,明知相关企业不符合发放贷款条件,违反法律规定,推动向相关企业发放贷款总计逾33.2亿让人民币,造成本金损失逾1.9亿人民币。

法院指出,刘连舸的犯罪行为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但由于他如实供述罪行、涉案赃物大部分已经追缴,死刑可以不立即执行。

资料显示,刘连舸生于1961年5月,吉林人,长期在金融系统供职,2023年3月被官方通报落马,同年10月被开除中共党籍。

爱好女色

在刘连舸落马之后,中国媒体曾爆出他爱好女色,无论在进出口银行还是中国银行工作期间,他都经常晚上叫女性下属去办公室“谈心”。

还有报道称,“他在中国工作时经历了第四次结婚,新妇据说是其直系亲属的前女友,曾托他安排工作”。

刘连舸是2022年中共二十大后,首个落马的中管金融企业“一把手”。有评论认为,中国官方近年明显加速对落马的金融领域领导干部的查处,释放出加大对国企、金融领域反腐败力度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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