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周美芬:必须捍卫宪法
马华非借回刑法要挟政府

(吉隆坡30日讯)马华副总会长拿汀巴杜卡周美芬声明,马华不是要干涉回刑法或以此来要挟政府,而是马华有必要捍卫宪法。

她说,马华及民政党领袖扬言辞官职来坚决反对通过1965年回教法庭(刑事权限)修正法案,是要清楚表达马华绝对不能接受这事。万一马华没有办法全力捍卫,就要负起责任。



周美芬今日出席马来西亚华穗艺术节及The One Academy艺术展推介礼后,回应土权指非回教徒包括马华不应插手回刑法一事。

她说,当前没有人说明,其他法令不会影响到另一个族群,眼前事实已非常清楚,即适用于回教徒的回教家庭法,实际上已影响非回教徒,例如非回教徒孩子改教及非回教徒信奉其他宗教后遗体认领争议。

她说,若相关法案一旦在国会通过,她会随同马华领导层一同辞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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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修正遭宣判无效16条文 丹等绿灯全面落实回刑法

(哥打峇鲁12日讯)吉兰丹州政府将重新修正今年2月遭联邦法院宣判无效的16项2019年吉兰丹回教刑事法下的条文。

吉兰丹州务大臣拿督纳苏鲁丁指出,州政府严正看待此事,尤其是在应对当前的挑战。

“这反映我们并未‘关上车子引擎’,只是等待绿灯亮起再启行,准备全面落实吉兰丹回教刑事法。”

他今日主持2024年回教刑事法日开幕仪式时,这么说。

此外,他提到,每年举行这项庆典旨在彰显州政府的努力、决心和高度承诺,以弘扬相关法律,同时提升丹州的回教教义。

技术委员会于上月成立

丹州回教发展、宣传、信息与社区关系委员会主席莫哈末阿斯里说,技术委员会已于上月成立,以负责草拟已遭宣判无效的16项条文修正案。

“该特别委员会由15名法律专家组成,预计将在年底前完成草案,并于明年提交州议会审议。”

联邦法院于2月9日以8对1多数票裁定,2019年吉兰丹回教刑事法(I)下的 16项条文是无效的。

这些条文包括肛交、与非人类发生性关系、奸尸、偷斤减量、易装、卖淫等。

来自吉兰丹的聂依琳及其女儿东姑雅丝敏是根据联邦宪法第4(4)条款,向联邦法院入禀申请,以挑战吉兰丹法律下的其中18项回教刑事法条文是否违宪,并把吉兰丹政府列为唯一的答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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