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被指偷老师手机女生自杀案
教育部小组下周商处置教师

(槟城4日讯)教育部将就14岁女生被指偷窃老师手机而自杀案件,设立一个小组来调查;该小组将在下周开会,并决定如何处置相关教师。 

槟州教育局副局长莫哈末嘉米尔说,尽管现阶段还没有证据显示该名教师犯错,不过一旦鉴定涉案教师处理此事件时乖离标准作业程序,当局将施惩。 



与此同时,威南警区主任沙菲阿都沙曼指出,被指死者“盗走”的手机,还未寻获。 

在1月24日下午,威南高渊卫理中学初中二一名女生被英文老师怀疑偷窃老师的苹果手机。据悉,有关教师当众质询该名学生,并在较后联合数名老师“囚禁”及审问这名女生数个小时。 

学生的父亲随后被召到学校与教师会面,回家后发现女儿在房间内上吊自杀。

该名学生送院后一直昏迷不醒,于2月1日在加护病房逝世。死者也留下遗书,表明自己没有偷取老师的手机。

否认找到失窃手机



威省警区主任沙菲依否认外界传言,指已找到失窃手机。

但是,倒是有部落客前往警局备案,指民主行动党威省市议员大卫玛沙称这次案件是“谋杀案”而要警方调查前者。

这名部落客名为拉伟德星,他质疑大卫玛沙是否有证据做出上述的指控。据了解,大卫玛沙也指教育部和警方试图“遮盖某些东西”。

不过,大卫玛沙澄清,自己并没有在召开的记者会上使用“谋杀”二字,而是同一场合中的其他人说的。

他指该记者会已拍摄下来,因此他不担心被调查。

反应

 

要闻

加强对付网络霸凌 阿莎丽娜:非限制言论自由

(吉隆坡11日讯)国会下议院今日通过2024年刑事法典修正案和刑事程序法典修正案,旨在加强对霸凌行为,特别是网络霸凌的法律应对。

首相署部长(法律及体制改革)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昨日指出,这一修正案的核心目标是建立有效机制以防止骚扰、保护社会,尤其是儿童,而非限制言论自由。

新增“依莎条款”

在为该修正案进行二读和三读总结时,阿莎丽娜说,修正条文旨在提供全面保护,以应对数字时代日益复杂的霸凌问题。 

阿莎丽娜特别提到新增的第507D(2)条文,并将其命名为“依莎条款”(Esha clause)。

该条文的设立旨在防止类似悲剧的发生。

她指出,29岁印裔女网红依莎(原名拉结丝瓦莉)在遭遇网络纠纷和大批假账号辱骂后,曾向警方报案并表示会抗争到底,但不堪心理压力,最终在7月5日轻生。

阿莎丽娜表示,依莎在去世前一天曾向警方报案,认为警方会提供保护,但最终发生悲剧。她提到,许多专家指出我国目前并没有足够的法律来应对霸凌及网络霸凌问题。

应对数字时代挑战

她进一步指出,刑事法典中的多个条文,如第503、504、505、506、507、508及509条文,未能充分考虑数字时代所面临的挑战。

以依莎的案件为例,网络霸凌中的侮辱和威胁言论常常是关键证据,但却难以被执法单位有效收集。

根据新增的第507D(2)条文,任何人若意图激怒他人,导致他人自伤或伤害他人,或明知言辞或行为可能引发愤怒并造成伤害,均构成犯罪,定罪后可被判处最高1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并罚。如果受害者因此企图轻生,罪犯可面临最高10年的监禁、罚款,或两者并罚。

网络霸凌文化蔓延

阿莎丽娜还指出,年轻一代已出现网络霸凌文化,部分人通过数字平台隐藏身分,使用假账号或化名进行霸凌行为。

她解释,匿名使得这些人无需承担现实的责任,因此敢于霸凌。

她说,在现实生活中,诽谤和侮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处理,但在24小时不间断运作的数字系统中,隐匿身分的霸凌者却难以追责。

“伤害”定义更明确

修正案还对“伤害”一词的定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考虑到不同个体的心理承受能力差异。

阿莎丽娜指出,有些人能够承受强烈的言语攻击,而有些人可能因一次攻击而无法恢复。法律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确保每个受害者得到公正的对待。

她希望在新法令生效之前,相关部门和父母能够共同努力,让社会各界意识到霸凌、骚扰和网络霸凌的严重性,不容忽视。

视频推荐 :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