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更有效处理回教法权限
设回教及法律和谐局

(布城2日讯)总检察署成立回教及法律和谐局,专司处理回教法律协同和制定的法律意见,及因核准某项国际公约对回教法和民事法律及回教法律的冲击,以克服民事法庭和回教法庭权限冲突问题。

总检察署指出,根据联邦宪法145项(2)条款,总检察长有义务为国家元首、内阁或部长提供事关法律的劝解,于是总检察署主动成立回教及法律和谐局,以应付提交总检察署源自联邦和国际阶段的回教及回教法律议题。



总检察署今日发文告指出,希望通过回教及法律和谐局,在回教课题上提供有效和跟上时代的专递服务,以确保能更有效地处理回教法律的议题,符合现时所需。

宣判父母单方面为孩子改教无效的联邦法院承审五司日前声明,宪法并没有禁止民事法庭审理涉及回教法律的案件。

他们指根据宪法121(1A)条文,并没有阐明民事法庭不可以审理涉及回教法庭的权限的案件。

不过,霹雳州宗教司丹斯里哈鲁沙尼建议,州政府有必要拟制修正案,以提高回教法庭的权限至与民事法庭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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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宗教司针对回教法 无需急于提出修正案

(八打灵再也8日讯)槟城宗教司旺沙林表认为,没有必要急于提出修正案,以对违反回教法的行为,施以更严厉的惩罚。

根据网媒“今日自由大马”报道,旺沙林说,当局需周详考虑1965年回教法庭(刑事权限)法令(355法令)的修正案,以确保对所有人来说是公平。

“(修订355法令的)法案只有在仔细权衡后,才能提出。若不能全面实施,那就应分阶段进行。”

他是针对土著团结党青年团团长袁怀绍呼吁当局尽快提出该法案,以防政府因不履行职责而“犯罪”。

旺沙林也说,尽管制定回教法律是强制性的,但这取决于执行这些法律的能力和意愿。

今年二月,首相署(宗教事务)部长拿督纳因莫达表示,在与利益相关者开完咨询会议后,该修正案预计将在今年提呈国会。

该修正案于2022年10月获得总检察署的批准,并应在同月份的国会会议结束时提呈。然而,由于国会解散,而来不及提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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