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跳水教练强奸女队员案
证人指曾被黄强借故支开

被告黄强身穿薄荷绿衬衫和浅褐色长裤,戴上口罩和帽子遮着脸部。

(吉隆坡17日讯)国家跳水队教练强奸跳水队女队员案续审,国家跳水队运动员的第8女证人说,被告黄强曾借故支开她,趁受害者单独在房时,试图进入房间。

她向法庭说,有一年出国受训时,她和受害者是室友,被告就曾试闯她们的房间。



“当时被告要求我到酒店大厅招呼另一名教练;当时我有邀受害者一起去,但被告指示我一人过去。

“我离开时,房门开着,当时被告还站在房外。”她说,她在大厅约半小时就回房。

受害者告知试图入房

“回房后,受害者告诉我,当时被告试图进入房间,但受害者没说明被告是否曾进入。”

被告黄强(35岁)是大马跳水队教练,被控于2017年9月26日下午约5时30分,在武吉加里尔体育馆跳水队健身房强奸20岁受害者,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或鞭笞不少于10下。



曾接邀约外出短讯

第8名证人说,被告也曾发短讯邀约过她出去吃饭和兜风,但当时她在上课,觉得受干扰,不予理会。

“我把此事告诉受害者。”

她澄清,和被告关系没问题,但也没有其他关系,但曾看过被告打人。

“被告和受害者也没有密切关系,不曾看过他们单独外出。”

曾看过被告打人

她说,事发当天,她有看到被告和受害者在搬椅子,随后受害者坐在泳池旁,她没察觉到异状。

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希山询问证人是否曾邀约被告用餐,她回应,这是选手们为感谢教练栽培而答应请客教练,但请客并非他们的一贯。

该案法官为诺拉杜拉,主控官为哈菲查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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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黄强涉强奸无罪释放 控方撤回上诉

(布城24日讯)国家跳水队前教练黄强在涉嫌强奸女队员一案中获判无罪释放后,控方今天撤回针对有关判决向上诉庭提出的上诉。

主控官哈宁副检察司对上诉庭三司说,控方撤回针对黄强无罪释放裁决的上诉,并已于本月2日入禀中止上诉通知。

法官拿督斯里卡马鲁丁随后撤销上诉,另外两名法官是拿督阿兹莎及拿督威拉阿末纳斯菲。

38岁的黄强来自中国,他被控于2017年9月26日下午5时30分,在武吉加里尔体育馆跳水队健身房内,强奸当时20岁又1个月的女队员。2018年4月9日,地庭因控方无法证明黄强表面罪名成立,裁决黄强无罪释放。

控方随后提出上诉,高庭于去年10月31日宣判黄强表罪成立,需出庭自辩。

不过,去年1月31日,地庭重审时基于辩方挑起合理疑点,再判黄强无罪释放。

今年2月20日,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驳回控方上诉,维持地庭裁决。

黄强的代表律师是莫哈末希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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