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

被移送司法速度仅次周永康
孙政才涉贪难逃牢灾

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恐难逃牢狱之灾。

(北京12日讯)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这项消息距离孙政才被中纪委调查仅140天,距离通报双开处分74天。

这意味着中纪委对孙政才4个多月的调查已结束,孙政才被正式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并将出庭受审,面临牢狱之灾。



54岁的孙政才曾是中共“双接班人”体制的两位主角之一,被视为中共十九届政治局常委的热门人选;今年7月24日,距中共十九大不到三个月时,中共政治局会议决定,由中央纪委对孙政才立案审查,“双接班人”体制由此瓦解。

中纪委网站发布消息说,鉴于孙政才涉嫌严重违纪,中共中央决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他立案审查。

调查显示,孙政才丧失政治立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群众纪律,讲排场、搞特权;严重违反组织纪律,选人用人唯亲唯利,泄露组织秘密;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和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伙同特定关系人收受巨额财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巨额利益,收受贵重礼品;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腐化堕落,搞权色交易。

在这份通告中, “毫无”“背弃”“丧失”“慵懒无为”“完全背离”“巨大损害”等措辞是空前严厉,即使是在周永康和薄熙来的审查通告中都不曾出现。

从组织调查到进入司法程序立案侦查,孙政才历时140天,仅次于周永康(129天),在副国级领导人中最为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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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案认罪不上诉
孙政才判无期徒刑

孙政才星期二因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

(北京8日讯)中国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公开宣判,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孙政才被依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孙政才当庭表示认罪不上诉。

根据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本案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7年,孙政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得标、项目审批、企业经营及职务提拔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亿余元(约1亿令吉)。



法院认为,孙政才的上述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对孙政才依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孙政才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

孙政才在宣判后当庭表示:“自己真诚地认罪、悔罪,接受法院的判决,不上诉,将认真接受改造。”

孙政才原本被视为中共刻意栽培的下一梯次接班人,他去年7月在重庆市委书记任内被查落马曾震撼中国。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4月12日对本案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还在官方微博图文播报了庭审程序讯息。



孙政才当时在庭上对检方提出的受贿证据均无异议,并说自己“咎由自取、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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