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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20机构主席惹民政非议
“林冠英还要身兼多少职?”

槟州民政党对槟州首长还要监控和支配多个州机构主席的能力提出质疑。左起沙拉瓦南、杨锦成及黄志毅。

(槟城9日讯)随着槟州公园(植物园)机构法令通过,身兼多职的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再增加一要职即槟州植物园机构主席,槟州民政党宣传局主任兼植物园区协调员黄志毅质问首长林冠英还要监控和支配多少个州机构主席,这也令人对他的能力提出质疑。

接掌植物园机构



他指出,月前在州议会通过的槟州公园(植物园)机构法令第9(1)(a)条文阐明植物园机构应由以下成员组成,即主席必需是当时担任槟州首席部长者。这形成首长已身兼约20个州相关机构主席职位。

他今日在槟州民政党党部联袂民政党青年团全国署理团长兼槟州民政党升旗山区协调员杨锦成及槟州民青团副团长沙拉瓦南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这么说。

黄志毅说,在过去的新闻发布会上,在有关“2017年体育馆和空地机构法令”通过后,该党对担任首席部长职位者在担任其他多达约20个州政府机构主席的能力提出质疑。

民众要见到有效管理计划

黄志毅表示,虽然民主行动党政府已否认会对槟州植物园收取任何入门费,惟该党欲对可能征收的任何其他费用提出异议。



他举例,槟州升旗山机构虽然未有收取入门费,惟在进入升旗山的其他地方都须付款,例如 The Habitat 生态旅游景区、猫头鹰博物馆等。

“对于只是要参观植物园的游客或只想在公园休闲的公众,当局又要收取什么样的费用?”

黄志毅指出,民政党欲提醒槟州民主行动党政府,植物园是为了保护动植物和“绿肺”为主。

他强调,民众需要的不是更换植物园的管理结构,而是要一个对管理植物园有效的计划。因此,若州政府没有新的计划,一切都应该保持不变。

杨锦成表示,在槟州公园(植物园)机构法令第36条文下,任何要买卖植物园的活动都要有州政府的批准。

因此,他说,已身兼约20个州相关机构和主植物园机构席职位的道首席部长,这将会同形矛盾现象,也出现利益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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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持千万资产 “慕尤丁有能力付140万赔偿”

(吉隆坡13日讯)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冠英说,国盟主席丹斯里慕尤丁是富人,完全有能力支付法庭下令赔偿的140万令吉。

林冠英反对慕尤丁申请暂缓有关的法庭的申请中,通过宣誓书这么指出,这位前首相于2020年7月的资产申报中,显示有此能力。

他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公布的内阁成员资产申报资料显示,慕尤丁每个月收入有9万3841令吉65仙,而且持有价值在1000万令吉和1500万令吉的资产。

高庭于上个月8日裁决,慕尤丁诽谤林冠英成立,必须支付135万令吉赔偿及5万令吉堂费。林冠英事后在仍没有拿到赔偿金的情况下,入禀法庭要求宣判慕尤丁破产。

慕尤丁于本周初申请暂缓执行高庭的有关判决。

他说,如果他被判破产,就将失去国会议员资格。

慕尤丁表示需要时间筹钱,并说林冠英的律师两次来函追讨判决付款。

他说,在等待上诉庭对他提出的上诉作出宣判前,他准备先付70万令吉进林冠英代表律师以利益相关者持有的户头。

然而,林冠英认为该提议应该被拒绝,因为它质疑法院判决的完整性。

他说,判决金额虽然巨大,但并不足以构成需要批准暂缓执行的特殊情况。

他指慕尤丁的上诉不会无效,因为判决纯粹是金钱性质的。

高庭将在周一聆听慕尤丁寻求暂缓判决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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