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犯案地点20余处
跳绳教练否认奸少女

57岁被告岳罗杰是跳绳教练。

(新加坡21日讯)57岁知名跳绳教练被控强奸13岁女生,犯案地点遍布全岛逾20处,审讯今早开始。教练不认罪,选择抗辩,受害者在清堂的情况下最先供证。

被告岳罗杰(Roger Yue JR,译音)去年面对48项控状,指他在2008年10月至2010年7月间,在全岛逾20地点性侵及强奸未成年女生、要求受害者脱衣拍裸照,并抚摸受害者胸部和非礼私处。



被告还在地铁站内要求受害者脱下内衣裤,也当众摸受害者臀部。

案情指,被告也带受害者到裕华园与星和园的宝塔上非礼,要受害者为他口交,也曾带受害者到内政团队战备人员协会的三巴旺俱乐部的游泳池,用自己的下体非礼受害者的私处。

控方今早以其中7项提控,包括利用手指性侵对方、将跳绳手把和振动器塞入对方私处、口交及强奸等。

被告表示不认罪,选择抗辩。

受害者是跳绳队学员



今年22岁的受害者事发时仅13岁,为了保护她的身分,媒体不得报道任何可揭露受害者身分的资料。

根据控方开庭陈词,受害者在2005年认识被告,当时被告受聘成为受害者小学的跳绳队教练,受害者是跳绳队成员之一。

被告之后更邀请受害者成为自己私人竞技跳绳队伍的一员,还让她帮忙教导几所学校的跳绳队,控方表示,被告就是在这段关系中犯下上述罪行。

受害者今早最先供证,审讯在清堂的情况下进行。

控方陈词时说,受害者一直到2010年尾才摆脱了被告,受害者之后上了理工学院,并向讲师及辅导员倾诉时,才揭发了被告的罪行。

受害者之后在2014年4月报警,距离被告首次犯案已有6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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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律师团队呈新证据 法院谕令重审杨祖强案

(布城12日讯)霹雳州前行政议员杨祖强被控性侵女佣案峰回路转,联邦法院基于杨祖强律师团队提呈的新证据,谕令将此案移交回高庭审理,以定夺新证据的真实性。

相关的新证据,包括女佣声称在此案中给了假口供,以及对杨祖强的性侵指控并不属实等等。

较早前,杨祖强向联邦法院申请提出新证据,以撤销性侵女佣案的判决。

联邦法院今日审理这项申请,以丹斯里哈米达星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在聆听申请人(杨祖强)的代表律师拿督郑宝德和控方(答辩方)法依沙副检察司的陈词后,一致做出上述裁决。

另二司为拿督哈尼巴和拿督罗扎德丽雅,申请人的其他代表律师还包括拿督拉泽巴星、沙林、罗伟乐、纪伟伦等,代表控方出庭的另一名副检察司则是林伟强。

哈米达星在裁决中指出,申请人是根据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3条文申请提出额外证据,即申请中所列出的5份文件。

他说,这项申请非常重要,因为相关的文件似乎说明了投报者(女佣)给了假口供。

“我们认为这是严重的问题,投报者似乎真的提供了假证,以致对申请人造成严重的不公正,因此,三司批准申请人提出上述5份文件。”

他说,联邦法院也将指示高庭取得与上述5份文件的相关证据,包括(传召)相关证人。

“高庭可采取适当的方式盘问相关证人,并针对新证据或供词发表看法,然后再向联邦法院提交有关的看法,即有关的新证据(文件)和供词可否被采用。”

杨祖强强奸案上诉审讯改至11月25日

杨祖强为霹雳前端洛州议员,他涉及的强奸案件上诉审讯日期已从上个月23日改至11月25日。

然而,哈米达星说,随着申请人提出新证据,因此必需展延联邦法院此前已择定的上诉聆审日,他也谕令此案移交回怡保高庭审理,并择定11月26日在怡保高庭进行案件管理。

回顾本案进展,高庭是在2022年7月27日裁决杨祖强强奸23岁女佣罪名成立,而以拿督哈达丽雅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则是在今年3月1日以2对1的多数裁决,维持杨祖强罪成的原判,惟刑期从监禁13年减至8年,以及鞭笞两下。

根据控状,杨祖强被控于2019年7月7日晚上8时15分至晚上9时15分之间,在其住家的一间房间内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20年,另加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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