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藐视法庭的经历/啸天

说到藐视法庭,我在新闻工作上曾经避过一场“灾难”。

早上,在法庭采访的记者紧急通知,正在审讯一起刑事案的法官听了律师的投诉后马上休庭,指示我们的记者马上通知总编辑,要马上出庭解释一项违抗庭令的新闻。



原因是在一起刑事案中,法庭循律师要求,下令报界不得刊登某几位出庭供证人的名字;采访法庭的记者有时会换人上阵采访,却忘记通告替代记者要遵守这项庭令。

案件开庭审讯时,律师即向法官投诉,指出我们的新闻报道没有遵守这项庭令,把证人的名字写了出来。

接到现场记者的电话,我是准备通知总编辑就了事,偏偏那天老总迟迟未到,法庭记者的电话不断打来,非常无奈之下,我只好大着胆子,系上领带去法庭。

我一抵步,法庭就马上开庭,我第一时间向法官表示道歉,并且承诺不会重犯。说了这几话后,我的命运就落在法官手中,任由她裁决和处罚。

幸运之神降临在我跟前,我只听见法官轻轻地说:下次不要这样!



我就此便过关了。还记得那时心跳一百,我满头大汗,因为我很清楚,违抗庭令等于藐视法庭。它的处罚是难以预料的。

处罚可大可小

因为据我所知它可以是号头警告,除了罚款,最严重的就是判被告者坐监 ,也没有规定要坐监多久,总之 ,一切都要视法官而定。

幸运的人只被警告,甚至是罚款还是可以解决问题;最糟的是第三种坐监处罚,更糟的是监期多寡没有一个界限可依循,遇到藐视法庭的指控,千万不可掉以轻心,后果是可大可小。

记忆所及,我们法庭曾发生一件较为特别的藐视法庭的案件,相关的公司董事虽免去被罚,但是过后在报上刊登半版道歉广告,向法庭致歉。这家公司因没有遵守法庭庭令,对方申请判藐视法庭,律师前一个晚上找到了申请人,半夜把案件和解。虽是这样,相关的法官在第二天审讯时还是提出此事,并谓虽然双方和解,他还是不甚高兴。

其实,藐视法庭的风险还不止于此。如果在外国,法庭下令一名记者一定要揭露新闻的来源,记者拒绝,产生了违抗庭令、藐视法庭的局面;法官的决定是,除非记者公开消息来源,否则“收监”,直到他揭露来源为止。

这是一个僵局,最后所读到的消息是,由记者的上司出面揭露消息来源,勉强平息这个对峙局面。

由以上例子来看,面对藐视法庭的指控,一定要慎重处理。

反应

 

国际

安徽合新高铁施工现场 中国官媒记者采访遇袭

(北京15日讯)新华社主管的中国《经济参考报》两名记者,在中铁七局在安徽的施工现场采访时遇袭,手机被抢夺,其中一名记者的右手受伤。中国记协回应时强调,将维护记者正当采访合法权益。

中国《潇湘晨报》14日引述知情人士报道,两名记者王文志和程子龙在安徽合新高铁中铁七局施工现场遭遇袭击,导致王文志的右手受伤。报道引述视频内容称,一名项目负责人面对记者“我们可以走吗?”的质问,这位负责人说:“我逮到人(记者)了,我逮到现场了,我能让你走吗?”

《经济参考报》总编室工作人员说,两名记者暂时安全,报社已经将相关情况上报。

中国媒体报道了记者遇袭事件后,中铁七局集团星期四晚间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声明称,公司高度关注此事,正在配合警方全面调查,等待调查结果,公司坚决维护记者舆论监督的合法权益。中铁七局是国企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骨干成员。

在这之前,《经济参考报》12日报道,该报记者在合新铁路(合肥至新沂)建设现场发现,多家施工单位为节省成本,以次充好,违规将“三元乙丙橡胶弹性垫层”偷换为不符合铁路行业标准的“再生胶仿制品”,这些仿冒品性能远低于设计要求,存在安全隐患。

至于合新铁路建设材料以次充好的报道,中铁七局回应时说,已于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并承诺如调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绝不姑息,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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