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内长:等候最新指示
1MDB案再呈总检察署

(吉隆坡6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博士指出,警方针对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 )案的调查多次被总检察署退回,并接到指示展开进一步调查。

“目前该案件已再次提交给总检察署,等候最新指示。” 



他是上周四(2日)以书面回复行动党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的提问。

潘俭伟是询问内政部,有关警方对1MDB 前总执行长拿督沙鲁哈米及相关领导层的调查,是否已结案并且至今无人被鉴定犯错。

不过,副警察总长丹斯里诺拉昔日前接受媒体访问时说,警方已接获总检察署退回的1MDB案调查报告,并将根据后者指示,重新调查此案。

他说,警方将研究及跟进总检察署要求重新调查的部分,但不会向外界披露相关内容。

阿末扎希证实曾发护照“刘特佐不曾申请改名”



阿末扎希指出,国民登记局记录显示,大马富商刘特佐不曾向国民登记局申请把名字改为“陈金龙”(Tan Kim Loong)或“Eric Tan Kim Loong”。惟,他说,移民局曾发出国际护照给刘特佐。

他上周四(2日)以书面回复伊斯兰党道北区国会议员拿督卡马鲁丁惹化的提问。

卡马鲁丁惹化是询问内政部,根据国民登记局或移民局记录,是否曾发出任何文件证明刘特佐就是陈金龙。

根据新加坡法院在今年初审讯时,爆出涉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 洗黑钱案的刘特佐企图“隐姓埋名”,化名“陈金龙与瑞士籍银行经理通电话见面,并以保安为理由,要求对方别以真名称呼他。

狮城瑞行经理被控

报道指出,瑞士安勤私人银行新加坡分行经理斯图尔森埃格(42岁)是第5名因涉及1MDB案件而被控的被告。他在国家法院承认16项控状,包括提供假资料给执法人员、没有举报可疑交易,以及触犯金融管理局法令等。

斯图尔森埃格也是首名涉1MDB案被控的外国人。除了未举报可疑转账交易,被告也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和商业事务局提供假资料,谎称不认识大马籍富豪刘特佐等。

从2013年3月21日至25日,约有12亿6500万美元(约56.5亿令吉)的款项转入Falcon Private Bank新加坡分行的两个户头。这两个户头在记录上的实益拥有人是大马商人陈金龙(译音)。刘特佐被指利用户头进行转账交易。被告清楚有关转账可怀疑,却未遵守指示,向金管局和商业事务局呈报。

此外,有5笔可能是犯罪所得的款项在2013年3月间,从Midhurst Trading和Granton Property Holding在瑞士安勤私人银行的户头,转入另5家公司的银行户头Midhurst Trading和Granton Property Holding银行户头的实益拥有人也是陈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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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助洗脱罪名 扎希感谢律师团

(布城12日讯)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博士今天摆脱外国签证系统(VLN)40项贪污控罪的官司后,表示自己一直都有祈祷,希望能早日摆脱罪名。

这名71岁的峇眼拿督国会议员在案件结束后召开记者会,对他的辩护律师团表示感谢,称他们在法庭上不懈地为他辩护,最终帮助他洗清罪名。

阿末扎希的代表律师拿督郑宝德指出,辩护团队对法庭的裁决表示感激。

“今天原本是安排上诉聆讯的日子,我们已做好陈词的准备。今天的决定让我们感到非常惊喜,它代表了自由和独立。”

2022年9月23日,莎阿南高庭宣判扎希所有控罪表罪不成立,无需进入抗辩程序,控方随后向上诉庭入禀上诉通知书。

扎希对33项控状不认罪,即在担任内政部长期间利用职权,收受Ultra Kirana私人有限公司总额1356万新元的贿赂,以便延长该公司作为中国的大马签证一站式中心和外国签证系统营运商的合约,以及维持为内政部提供外国签证系统的合约。

他被控于2014年10月至2018年3月期间,在加影绿野山庄和布城16区副首相官邸犯下上述过失。

扎希也对刑事法典第165条文相关的33项交替控状不认罪,即在2014至2017年期间收受有关外国签证系统总额1356万新元的贿赂。

至于另7项控状,阿末扎希被指明知与公务有利益冲突,仍接受Ultra Kirana的献金,分别是115万新元、300万令吉、1万5000瑞士法郎和1万5000新元的现金。

他被控于2015年6月至2017年10月,在加影绿野山庄一间住宅犯下上述过失。

阿末扎希VLN案演进表

2019年6月26日:阿末扎希在吉隆坡地庭面对7项涉及外国签证系统(VLN)的贪污控罪,金额达424万新元,他不认罪。

2019年6月27日:阿末扎希在雪兰莪州莎阿南地庭对 2014 至 2017 年间同一案件中,涉及4276 万令吉的 33 项受贿指控表示无罪。

2021年5月24日:阿末扎希到莎阿南高等法庭出庭,案件由法官拿督莫哈末雅兹审理。

2021年6月23日:因冠病疫情而政府实施行动管控令3.0,案件推迟至7月5至7日。

2021年10月11日:法庭允许阿末扎希取回护照前往德国治疗颈背疼痛。

2021年12月23日:因阿末扎希报告身体不适,原定案件听证会被取消。

2022年6月9日:控方修改本案第二项控罪,将日期从2017年4月改为2018年3月27日。

2022年6月16日:控方再次修改案件的第三项控罪,涉及1万5000欧元兑换成1万5000瑞士法郎。

2022年7月26日:案件审理推迟,因为一名证人感染了冠病。

2022年7月29日:因证人尚未康复,法庭再次推迟审理。

2022年8月11日:控方结案。

2022年9月1日:辩方开始口头辩论。

2022年9月5日:控方驳回阿末扎希辩护的论点。

2022年9月7日:法庭定于9月23日决定是否释放阿末扎希或要求他为自己辩护。

2022年9月23日:在控方未能证明阿末扎希有表面证据后,他获高庭释放。

2022年12月29日:控方针对高庭判决提出上诉。

2023年1月26日:阿末扎希向总检察署提交陈述。

2023年11月17日:上诉庭定于2024年3月18日审理控方上诉。

2024年2月7日:另一份陈述提出新的问题和证据。

2024年3月18日:上诉庭批准阿末扎希律师的延审申请,以允许总检察署重新考虑其陈情书。

2024年8月30日:上诉庭将上诉听证会重新安排至9月9日至12月12日,因阿末扎希将出国履行副首相职务。

2024年12月12日:总检察署撤诉,上诉庭维持原判,宣布阿末扎希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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