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狠母卖女初夜还赌债
嫖客付千元梅开三度

受害者母亲(左)及夜店女东主遭扣查。

(古晋9 日讯)一名欠下满身债的妇女疑在夜店女东主介绍下,携带仅14岁的女儿到旅社卖初夜,女儿被陌生男子梅开三度,收取的1000令吉都被母亲取走还债。

此事隔半年后才被揭发,受害者于昨日向村长哭诉,并在村长陪同下向砂州老越警方报案。



扣母亲及夜店女东主

警方已第一时间扣查受害者的母亲(30余岁)及夜店女东主(40余岁)助查。

砂州警方刑事调查主任拿督德夫古马今日证实,警方尚在通缉夺取受害者初夜,并在一夜里三度强奸未成年的受害者的男子。

据警方初步调查,已辍学在当地某卡拉OK任职招待员的受害者,是于今年4月间在女东主介绍下,被母亲带往某旅舍,出卖初夜。

受害者被母亲带进旅舍客房时,目睹该陌生男子将1000令吉交给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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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父”案4嫖客被告 因不谙巫英语延审

(加影6日讯)“狼夫兼狼父卖妻卖女”案件中,涉嫌强奸13岁少女的4名外籍嫖客,今早在加影法庭面控时声称不谙巫英语,案件展延至8月18日开审。 

警方于今早9时把4名被告押到加影法庭面控。他们分别为3名巴基斯坦籍男子莫哈末哈秋安华、阿斯达甘、尤索夫,和1名孟加拉籍男子苏哈斯,年龄介于29岁至35岁。 

通译员准备念出4人的控状前,4人都表示听不懂马来话和英语,但当主控官诺哈娜副检察司用马来语询问4人懂什么语言时,4人都能回答提问。 

诺哈娜在庭上一一询问4名被告熟悉的语言时,他们只说出巴勒斯坦和孟加拉方言。 

法官莫哈末卡菲里说,法庭会安排通晓巴勒斯坦语和孟加拉语通译员,为被告翻译控状内容,案件展延至8月18日过堂。 

雪州刑事调查主任拿督法迪尔高级助理总监昨日指出, 4名嫖客因性侵13岁以下孩童,将在刑事法典第376(2)条文下被控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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