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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遇车祸遭对方霸凌
销售员盼目击者提供情报

罗玮翔(左二)展示被轻微撞毁的车子及受伤流血的手指,左起为林碧霞、周锦欢、西华古马及黄汉龙。

(怡保6日讯)一名草药销售员发生交通意外,欲理论时遇肇祸司机口出诳言,不只被致伤手指,车子被破坏,事后更遭对方报案指他拿驾驶盘锁进行攻击。

他希望能有目击者提供情报,以讨回公道。



住在万里望的罗玮翔(43岁),今日在行动党霹雳州公共投诉局主任周锦欢陪同下召开记者会,陈述事发经过。

他表示8月25日下午5时48分,驾驶车子从工作地点返家,在罗富路停在车龙阵中,突被一辆同方向而来的汽车越过双线,撞及其车子右边。

“当时2辆车子贴近,我无法打开驾驶座的车门,只好从另一边车门下车,歩向对方的车子与对方理论,不料对方口气恶劣。”

他指对方声称是“黑社会老大,是不会赔钱的”,最后还加了句“我是X政党的党员。”

当时他极不满,用手机拍摄对方样子,对方见状就走开,过后驾车离去。



由于他继续拍录对方的车子,对方就将车子停在路旁,下车欲夺取手机。在争夺中,他的右手指被致伤。

罗玮翔声称为了安全起见,赶快回到车内。对方夺不到手机,就挥掌打破他的车前挡风镜及2个车尾灯,后车箱也损坏。

他表示当时现场有很多人,但大家看到霸凌动作,没人阻止。

“这原本只是一宗小车祸,车子只需喷漆就解决,对方却粗暴对待,因此我向行动党万里望区州议员林碧霞求助,过后由助理周锦欢陪同报案。”

罗玮翔先后在怡保交通警局及大和园警局报案。

出席记者会者包括林碧霞、华都牙也区国会议员西华古马及行动党华都牙也北区支部副主席黄汉龙。

对方周六开记者会

被指霸凌的司机过后受记者联络时,表示将在本周六召开记者会,交代来龙去脉。

他表示已就此事与律师商量,决定召开记者会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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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重典只是第一步/许国伟

俗话说,治乱世用重典。那么,治霸凌用重典,有效吗?政府在国会提呈2024年刑事法典修正法案,來应对任何形式霸凌行为,包括网络霸凌。

这次修正案有两个重点。第一个是加重霸凌的刑罚,即坐牢最高1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如果导致受害人试图自杀或自杀,加害者的刑罚可达坐牢最高10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加重刑罚多少能遏止

加重刑罚,多少能遏止霸凌恶行,但不是全部。

电影或电视剧中,有着不少校园霸凌、职场霸凌和网络霸凌的片段。別以为这只是剧情,现实中的霸凌也是如此,甚至更严重。

为什么影视中霸凌別人的校霸或者霸总,能一脸恃无恐?因为,他们有特权。

这些特权都跟他们本身或家族,拥有的身分地位财富权力有关。

所以,他们不担心霸凌別人会有什么后果,也不怕受害者报警或控诉。

因为他们知道,背后的势力都能替自己摆平;就算报案也能吃案,就算诉讼也能无罪。

所以,修法加重霸凌的惩罚,只是第一步,让霸凌的代价变大,让施暴者需掂量掂量。

但是,如果司法和检控不加力,甚至不公道,施暴者依然有特权能逍遙法外……

修法,也只是修了个寂寞。第二个是新增条文,立意虽好可有个Bug。

法案新增的第507E条文,规定任何人通过任何方式发布、传播或公开他人身分信息,意图引起对方困扰、痛苦、恐惧或焦虑的行为均属犯罪。

这段法律字眼挺拗口,说白了就是人肉搜索。

人肉搜索已经成为网络世界一大杀器,一旦遭到肉搜爆出个资,随即而來各种骚扰和威胁甚至是网络公审,都会把人逼得线上线下无处可逃。

新增条文或存在Bug

这新增条文虽然是要减少和遏止人肉搜索带來的问题,但可能存在个Bug。

假设,有权有势的A恶意霸凌B。虽然B报案了但案子被A利用特权压下,刚好C拍到过程就把录影/照片放上网,引起关注。

最终在舆论压力下,警方调查A的霸凌行为;但是A反过來指责C发布传播公开他的身分信息,引起他困扰、痛苦、恐惧或焦虑……

结果C也遭扣留调查。当然,这纯粹只是假设,现实未必真会发生。

就像电影《第廿条》的经典台词说的:法律,是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用重典治霸凌,也该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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