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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果贼恫言强奸烧屋
女教师携视频报案捉2人

其中一名男子不断向女事主做出不雅手势及行为,还放话要强奸及放火对付女住户一家。

(吉隆坡14日讯)一名可恶的流氓偷采芒果,还放话要强奸及放火对付女住户,结果被警方逮捕。

一名21岁华裔女补习教师独处家中时,发现2名男子偷摘其住家门前芒果树的芒果,遂拿出手机拍摄视频保存证据,孰料被他们看见,其中一名男子竟放话当晚要来强奸女补习教师,及放火烧她住家。



女补习教师事后带着拍下的视频证据往警局报案,警方成功迅速逮捕2名嫌犯,并通知前者往警局认人。

等同伙时沟渠小解

此案前日下午6时39分,在隆市增江华友花园一间住宅门前发生。女事主事后将拍下的视频上传至面子书,短时间内即获逾万名网民关注及分享视频。

根据视频,其中一名男子先抵达事发地点,等待另一同党抵达,期间还公然在女事主住家对面的沟渠小解。

另一名男子抵达后,即开始拾捡女事主住家门前的芒果,随即发现女事主正使用手机拍他。



该名男子发现后,竟恶人先告状怒骂女事主,除不断向女事主做出不雅手势及举动,还放话要强奸及放火来对付女住户一家。

由于女事主当时独自一人在家,她只在住家范围与有关男子争辩,并骂对方“小偷”,对方也不时丢数颗芒果进女事主的住家。

女事主之后通过面子书公布跟进消息,表示警方已逮捕有关2名男子,并在明天将两人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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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团队呈新证据 法院谕令重审杨祖强案

(布城12日讯)霹雳州前行政议员杨祖强被控性侵女佣案峰回路转,联邦法院基于杨祖强律师团队提呈的新证据,谕令将此案移交回高庭审理,以定夺新证据的真实性。

相关的新证据,包括女佣声称在此案中给了假口供,以及对杨祖强的性侵指控并不属实等等。

较早前,杨祖强向联邦法院申请提出新证据,以撤销性侵女佣案的判决。

联邦法院今日审理这项申请,以丹斯里哈米达星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在聆听申请人(杨祖强)的代表律师拿督郑宝德和控方(答辩方)法依沙副检察司的陈词后,一致做出上述裁决。

另二司为拿督哈尼巴和拿督罗扎德丽雅,申请人的其他代表律师还包括拿督拉泽巴星、沙林、罗伟乐、纪伟伦等,代表控方出庭的另一名副检察司则是林伟强。

哈米达星在裁决中指出,申请人是根据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3条文申请提出额外证据,即申请中所列出的5份文件。

他说,这项申请非常重要,因为相关的文件似乎说明了投报者(女佣)给了假口供。

“我们认为这是严重的问题,投报者似乎真的提供了假证,以致对申请人造成严重的不公正,因此,三司批准申请人提出上述5份文件。”

他说,联邦法院也将指示高庭取得与上述5份文件的相关证据,包括(传召)相关证人。

“高庭可采取适当的方式盘问相关证人,并针对新证据或供词发表看法,然后再向联邦法院提交有关的看法,即有关的新证据(文件)和供词可否被采用。”

杨祖强强奸案上诉审讯改至11月25日

杨祖强为霹雳前端洛州议员,他涉及的强奸案件上诉审讯日期已从上个月23日改至11月25日。

然而,哈米达星说,随着申请人提出新证据,因此必需展延联邦法院此前已择定的上诉聆审日,他也谕令此案移交回怡保高庭审理,并择定11月26日在怡保高庭进行案件管理。

回顾本案进展,高庭是在2022年7月27日裁决杨祖强强奸23岁女佣罪名成立,而以拿督哈达丽雅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则是在今年3月1日以2对1的多数裁决,维持杨祖强罪成的原判,惟刑期从监禁13年减至8年,以及鞭笞两下。

根据控状,杨祖强被控于2019年7月7日晚上8时15分至晚上9时15分之间,在其住家的一间房间内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20年,另加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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