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莫政治化孩子改教课题/南洋社论

一改再改的201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离婚)修正法案,最新版本8日由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在国会下议院提呈一读,由于涉及孩子改教课题的88A条文遭到删除,结果引发多方不满。

法案的第88A(1)条文明确规定,孩子的母亲和养母,与父亲拥有同等权利,即父母不能单方面为孩子改教,而孩子年满18岁后,有权决定自己的宗教信仰。



五大宗教咨询理事会副主席陈和章重申,该会坚决认为,只有在父母双方的同意下才能为孩子改教,若有任何一方不赞成就不能这么做。

因前夫擅自为孩子改信回教,而陷入争夺孩子抚养权官司多年的英德拉表示极度失望,形容政府删除有关88A条文,等同法案没有新内容。

不过,政府方面却根据总检察长的劝告提出不同看法,指临时抽出88A条文之举,旨在避免日后引发宪法上的纷争,因为宪法对“父母”一词的定义存在争议,有人诠释单亲爸爸或单亲妈妈,也可被解读为“父母”。

根据政府的解释,若要将88A条文纳入法案,就涉及联邦宪法的修改,这需要获得三分二国会议员的支持才能成事,可政府没把握能获得反对党议员的附和。

争议方兴未艾,事件政治化也是极可能出现的后续发展,但更值得关注的是,事件的延烧会否演变成一发不可收拾的宗教敏感争议?



凡事皆有其两面性。光从非回教徒的权益和感受看待201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离婚)法令,或许一切将变得顺理成章,但事情显然没那么简单,在顾及宪法之余,政府还得承受来自回教保守派的压力,尤其大选将至,政府在这方面必然更为小心翼翼。

本季国会下议院会议从7月24日召开至10月10日,尽管部长阿莎丽娜声称法案的二读及三读将在本季会议内进行,但政府的这个意愿能否实现,还得看事件会不会有新变数。

接下来,朝野政党必将对法案表态,我们促请各政党,不管是执政党也好,反对党也罢,都能够凭据本身看法,对法案表达明确的立场,而不是模棱两可,保持“进可攻,退可守”的取巧态度。

当然,所有表态都必须是理性的,宪法、人权、宗教平等,都是表达立场前应该给予考虑的范畴,偏离这些条件的言论和要求,对事件只会带来阻挠和伤害。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况且纷扰多时的孩子改教课题,已非星火所足以形容,因此,要是政党和政治领袖将事件当作捞取政治资本的工具,则到头来被烧伤的将不光是涉及孩子改教风波的家庭,而是我国得来不易的宗教和种族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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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女子与回教徒结婚告吹 准司法审核改回基督徒

(布城13日讯)砂拉越一名女子因与回教徒男子结婚未果,寻求脱离回教并重回基督教。

上诉庭今日裁定支持她的上诉申请,准许展开司法审核,以挑战相关回教法令及恢复其基督教信仰身分。

以拿督苏邦莲法官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包括拿督林宗方和拿督阿末菲鲁兹一致同意,之前高庭在拒绝申请时设定了过高门槛。

三司裁定申请人提出的司法审核申请具有合理依据,并批准她继续推进案件至吉隆坡高庭听审。

申请人的代表律师依克巴哈利指出,上诉庭明确认为司法审核程序并非轻率提出,她有权质疑联邦直辖区回教法庭是否具备审理脱教案件的权力。

26岁的申请人在诉状中陈述,她于2017年8月18日皈依回教,初衷是为了与一名回教徒男子结婚。然而两人的关系以分手告终,没有结婚。

她随后决定寻求脱教,并于去年4月26日入禀法庭,将政府、联邦直辖区皈依注册官及联邦直辖区回教理事会列为答辩人。她请求法庭删除其名字在联邦直辖区皈依登记上的记录,并恢复基督教信仰身分。

去年9月21日,吉隆坡高庭以回教法庭拥有相关司法权为由,拒绝发出司法审核准令。然而,上诉庭今日推翻了这一裁决,裁定申请人有权在民事法庭质疑相关回教法的合法性。

无阐明回教庭审脱教

申请人辩称,根据1993年回教行政法(联邦直辖区)并未明确赋予回教法庭审理脱教案件的权限,同时该法令的部分条款与联邦宪法第11(1)条文所保障的宗教自由相抵触。

她还挑战了法令第85(1)条款的合宪性,该条款规定任何念诵清真言的人即被视为自动成为回教徒。她指出,该条款未对宗教信仰的内涵及要求提供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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