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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强奸及鸡奸未婚妻
被告不认罪下月14过堂

21岁青年被控强奸及鸡奸未婚妻案,轰动本区民众。

(淡马鲁9日讯)引起人们瞩目的年轻未婚夫涉嫌强奸及鸡奸未婚妻案,今日在淡马鲁地庭被正式提控,被告不认罪,案件将于下月14日过堂。

被告是21岁的莫哈末希拉兹,他被控于9月13日晚上约9时30分,在淡马鲁巴耶布莱一租房,强奸和鸡奸尚未与他结婚的西蒂娜蒂雅(18岁)。



案情指出他强奸、鸡奸以及还残酷的将硬物插入受害者的私处,因此将面对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强奸)、第377(C)条文(未经同意的违反自然性行为)及第377(c)( a)条文(以物体进行的性行为)三项控状。

一旦罪成,首控状罪成将面临监禁高达20年及鞭笞,第二控状将面临监禁不少过5年及不超过20年及鞭笞,第三控状则监禁不少过5年及不超过30年及鞭笞。

被告在被告栏聆听通译员宣读罪状后表示明白,但他不认罪,他获允许保外,保释金为各控状1万令吉,共3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

被告说他是一名餐馆厨子,每月收入仅1100令吉,必须供养年老的双亲,因此要求减低保释金,法官阿末费查德斟酌后,将保释金减至每条控状7000令吉,共2万1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并每个月到警局报到及不能接近受害者。

案件主控官为诺阿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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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团队呈新证据 法院谕令重审杨祖强案

(布城12日讯)霹雳州前行政议员杨祖强被控性侵女佣案峰回路转,联邦法院基于杨祖强律师团队提呈的新证据,谕令将此案移交回高庭审理,以定夺新证据的真实性。

相关的新证据,包括女佣声称在此案中给了假口供,以及对杨祖强的性侵指控并不属实等等。

较早前,杨祖强向联邦法院申请提出新证据,以撤销性侵女佣案的判决。

联邦法院今日审理这项申请,以丹斯里哈米达星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在聆听申请人(杨祖强)的代表律师拿督郑宝德和控方(答辩方)法依沙副检察司的陈词后,一致做出上述裁决。

另二司为拿督哈尼巴和拿督罗扎德丽雅,申请人的其他代表律师还包括拿督拉泽巴星、沙林、罗伟乐、纪伟伦等,代表控方出庭的另一名副检察司则是林伟强。

哈米达星在裁决中指出,申请人是根据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3条文申请提出额外证据,即申请中所列出的5份文件。

他说,这项申请非常重要,因为相关的文件似乎说明了投报者(女佣)给了假口供。

“我们认为这是严重的问题,投报者似乎真的提供了假证,以致对申请人造成严重的不公正,因此,三司批准申请人提出上述5份文件。”

他说,联邦法院也将指示高庭取得与上述5份文件的相关证据,包括(传召)相关证人。

“高庭可采取适当的方式盘问相关证人,并针对新证据或供词发表看法,然后再向联邦法院提交有关的看法,即有关的新证据(文件)和供词可否被采用。”

杨祖强强奸案上诉审讯改至11月25日

杨祖强为霹雳前端洛州议员,他涉及的强奸案件上诉审讯日期已从上个月23日改至11月25日。

然而,哈米达星说,随着申请人提出新证据,因此必需展延联邦法院此前已择定的上诉聆审日,他也谕令此案移交回怡保高庭审理,并择定11月26日在怡保高庭进行案件管理。

回顾本案进展,高庭是在2022年7月27日裁决杨祖强强奸23岁女佣罪名成立,而以拿督哈达丽雅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则是在今年3月1日以2对1的多数裁决,维持杨祖强罪成的原判,惟刑期从监禁13年减至8年,以及鞭笞两下。

根据控状,杨祖强被控于2019年7月7日晚上8时15分至晚上9时15分之间,在其住家的一间房间内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20年,另加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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