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诈骗永久居民办身分证
4冒牌官员收贿被控

2名男被告在面控后,步出法庭。

(北海4日讯)2男2女涉嫌冒充布城国民登记局及内政部官员,欺骗一名欲申请身分证的永久居民,分别收取5000及7000令吉贿款,今日上午被控上北海法庭。

在首宗案件中,首被告赛马慕(59岁)被控冒充布城国民登记局官员,次被告慕欣(61岁)则被控冒充内政部官员,在2014年9月18日,通过电话欺骗一名39岁女子,收取5000令吉令吉贿赂金,并让她相信他们协助一名永久居民加速身分证申请。



控状指出,他们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并可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他们将被判监禁1年至10年、鞭笞或罚款。

2名女被告遮掩脸部,步入法庭。

不认罪保外候审

第二宗案件,首被告法蒂玛(52岁)冒充布城国民登记局总监、次被告姗德拉娃蒂(46岁)冒充登记局总监助理,第三被告赛马慕(59岁)则冒充登记局官员,在2014年10月1日,通过电话欺骗一名39岁女子收取7000令吉令吉贿赂金,并让她相信他们可以协助一名永久居民加速身分证申请。

根据控状,他们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及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28(1)(a)条文,并可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他们将被判1年至10年监禁、鞭笞或罚款。

4名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均表示不认罪,主控官阿敏建议以每人2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法官希妲纶在所有被告求情后,允许每名被告以8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其中一名被告赛马慕因涉及2宗案件,其保释金总共为1万6000令吉。

此案展延至下月11日,进行文件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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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收贿3000释放尼泊尔男子 前警员判监1天罚款6000

(莎阿南27日讯)2年前涉嫌收贿3000令吉以释放一名尼泊尔籍男子,前警员今日在庭上俯首认罪,被判监禁1天与罚款6000令吉。受贿行为也让他丢失工作,目前只能在停车场当保安。

法官拿督阿妮塔哈伦在被告认罪后,做出以上判决。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6个月代替。

根据控状,原为莎阿南警区总部的一巡伍长的被告加比兰(34岁)被控在2022年12月13日在一家银行收取一名47岁男子行贿3000令吉。

被告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165(公职人员不得接受贵重物品或礼物)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面对2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没有聘请律师出庭,他在求情时说,他被解雇后2年内没有稳定工作,因此请求从轻发落。

他宣称,目前他只是一名停车场保安人员,还要养活父母和2个年幼孩子。

来自大马反贪委会的主控官慕阿兹阿末副检察司要求予以被告重判,因为被告所犯下的罪行并非别无选择的。

阿兹阿末要求法庭审视被告在事件中作为公务员的身分,滥用所赋予他的信任。因此,法庭应予以被告相应的惩罚作为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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