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丹探讨实行公开鞭刑

(哥打峇鲁22日讯)吉兰丹州副州务大臣莫哈末阿玛说,丹州政府正在深入研究公开鞭刑的可行性,有人建议公开鞭刑场地包括体育馆、足球场,甚至在学校范围。

也是丹回刑法技术委员会主席的他指出,有人作出上述建议,即鞭刑不一定要在回教堂外面进行。



他说,政府已促请在丹州宗教事务局的回教刑事法理事会,针对上述建议做深入研究,州政府希望可以对上述建议收集更多看法。

“在回教刑事法下,这项建议确实是可行的,不过在未实施前,我们须先深入探讨及了解。”

他强调,有必要先行探讨与研究,因为政府想知道实施公开鞭刑后,将会引起的正与反效果。“我们也得研究在丹州落实此建议的机制。”

上两个星期的州议会,达旺区州议员哈山莫哈末建议,犯下幽会与喝酒的回教徒,应在周五祈祷时段后,被公开执行鞭刑,让罪成的回教徒公开受鞭笞6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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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修正遭宣判无效16条文 丹等绿灯全面落实回刑法

(哥打峇鲁12日讯)吉兰丹州政府将重新修正今年2月遭联邦法院宣判无效的16项2019年吉兰丹回教刑事法下的条文。

吉兰丹州务大臣拿督纳苏鲁丁指出,州政府严正看待此事,尤其是在应对当前的挑战。

“这反映我们并未‘关上车子引擎’,只是等待绿灯亮起再启行,准备全面落实吉兰丹回教刑事法。”

他今日主持2024年回教刑事法日开幕仪式时,这么说。

此外,他提到,每年举行这项庆典旨在彰显州政府的努力、决心和高度承诺,以弘扬相关法律,同时提升丹州的回教教义。

技术委员会于上月成立

丹州回教发展、宣传、信息与社区关系委员会主席莫哈末阿斯里说,技术委员会已于上月成立,以负责草拟已遭宣判无效的16项条文修正案。

“该特别委员会由15名法律专家组成,预计将在年底前完成草案,并于明年提交州议会审议。”

联邦法院于2月9日以8对1多数票裁定,2019年吉兰丹回教刑事法(I)下的 16项条文是无效的。

这些条文包括肛交、与非人类发生性关系、奸尸、偷斤减量、易装、卖淫等。

来自吉兰丹的聂依琳及其女儿东姑雅丝敏是根据联邦宪法第4(4)条款,向联邦法院入禀申请,以挑战吉兰丹法律下的其中18项回教刑事法条文是否违宪,并把吉兰丹政府列为唯一的答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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