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管控令延长回响】公共卫生医药专业协会
建议分3阶段撤管控令

(吉隆坡11日讯)马来西亚公共卫生医药专业协会(PPPKAM)向卫生部建议,可分3个阶段,即现行规划、短期规划及长期规划,在民众可接受的程度及维持防控措施中,逐步撤销行动管控令。

大马公共卫生医药专业协会指出,大马卫生部及其他所有相关政府机构相比其他国家,包括发达国家在努力成功降低感染程度、新病例及死亡率上,应记一功。



该协会预测,通过“现行计划”中的以下措施,可进一步降低病例发生,包括:医护人员及各方团结加强教育社区风险意识、采取有力步骤,加强疫区,尤其是红区的监督活动、鼓励民间团体的自发性援助及投入等。

“短期计划”涵盖确定14天内没发生确诊病例的绿区划分为安全区,并允许该区居民在指定范围内自由活动,同时分阶段开放公共设施,可从企业、办公室、公共区域如公园、接着是宗教场所、教育机,最终开放公共及私人活动场所。任何涉及500人以上的活动都需获得有关当局批准。

该协会说,为确保绿区安全,应赋予社区权力,让当地居民成为卫生部的“耳目”,当有任何有关冠病时间都可迅速通知卫生部。

至于“长期计划”方面,在社区纳入卫生新规范,如禁止握手、拥抱或亲密身体接触;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保持社交距离、戴口罩、保持身体及环境的整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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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期没戴口罩被控 2人判无罪释放

(实兆远23日讯)两名于行动管控令期间没戴口罩而被控的居民陈明佑(22岁)和何义财(40岁),昨日获曼绒推事庭宣判无罪释放。

他们由木威国会议员拿督倪可汉与阿斯达卡州议员黄天荣作为代表律师。

陈明佑被控告于2021年7月6日,在爱大华圣淘沙花园没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当时,他正走出其居住的店屋,在门口遭警察开出罚单。除了陈明佑,其母亲和姐姐也在不同日期接获相同的罚单。

何义财则表示从未收过警察或任何官员开出罚单,却接获来自法庭的通知,到法庭面对于2021年7月12日早上10时30分在爱大华司南马花园没有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的控状。

这两个案件若罪成,被告将被判处最高5万令吉罚款或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三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倪可汉接获投诉后,决定与黄天荣代表两人上庭抗辩。在5月18日的过堂时,倪可汉以三个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第一、 控状存在缺陷。卫生总监指令指只有在某些情况下,例如拥挤的地方或其他情况下个人不戴口罩,才构成犯罪或不遵循指令。 然而,这两项指控并未说明两名被告不戴口罩的事实或细节。不戴口罩并不构成犯罪或违反卫生总监指令,只有在特定情况下不戴口罩才构成违反指令。

第二、 卫生总监指令非法律,所以“不知悉法律非借口“的法律原则并不适用。行管令期间,卫生总监三不五时发出不同的指令,因此若民众被发现没遵循指令,执法单位理应先劝阻或警告而非直接开罚单。若该人不遵行行警告,则才应该被开以罚单或被控告阻碍公务员执行职务。

第三、 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法令(第342号法令)下,只有卫生局官员有权开罚单,警察没权力。

基于上述三项法律论点,当天主控官向法庭申请展延案件,以向州卫生局获取新指示。

在昨日,主控官向黄天荣表示已获州卫生局发出的信函,列出存有技术性问题的342法令相关案件,皆可被列为“无进一步行动“案件,因此主控官向推事庭申请将这两个控状撤回,并宣判两名被告释放不等于无罪。

惟黄天荣以同样信函为由,向推事申请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主控官最终也表示不反对,因此推事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

黄天荣对推事庭和州卫生局的决定表示欢迎,并重申与倪可汉持有的立场——即所有人在行管令期间都必须遵守卫生部规定的所有SOP,但我国是法治国家,各方都须遵守并尊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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