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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令第10天】“零工作”期间自我增值
槟导游公会办语言课程

槟城导游公会开办语言课程,让“零工作”的导游参与语言课程并自我增值。(档案照)

(槟城27日讯)随着行动管控指令延长至4月14日后,到底待在家可做些什么?槟城导游公会在“零工作”期间,已开办泰语及越南语远程课程,让会员在行管令期间不浪费时间,通过学习提升增值,准备就绪开拓更多国家的旅游市场。

槟城导游公会主席陈宝珍接受《南洋商报》记者访问时说,在2019冠状病毒病爆发初期,许多中国旅游团取消,造成槟州职业导游收入骤跌70%。如今我国直接进入行管令,州内职业导游甚至是零收入。



“因此,公会便设法开办语言课程,让州内职业导游趁管控令空档,即使待在家也不浪费时间,参与学习有兴趣的语言课程。”

陈宝珍:继泰语及越南语课程后,公会准备开办德语课程,让槟州职业导游学习更多语言。

开拓泰越旅游市场

她说,槟州职业导游多数以英语及华语为主,其他还包括日语等,至于其他语言的职业导游则不多。于是,该公会从3月开始开办越南语及泰语课程,每个课程获30名学员参与,为未来开拓泰国及越南旅游市场做好准备。

她说,该公会所开办的越南语课程于3月11日开始上课,每逢周二及周四晚上7时至10时,至于泰语课程于3月17日开始上课,每逢周三及周五晚上7时至10时,惟较后遇上碰上管控令,于是参与课程的学员,便使用Zoom远程视频通讯上课。

“继泰语及越南语课程后,公会准备开办德语课程,让州内职业导游学习更多语言。”



她说,希望州内职业导游在管控令空档期,准备就绪,在冠病疫情危机解决后,准备迎接各国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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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管控期没戴口罩被控 2人判无罪释放

(实兆远23日讯)两名于行动管控令期间没戴口罩而被控的居民陈明佑(22岁)和何义财(40岁),昨日获曼绒推事庭宣判无罪释放。

他们由木威国会议员拿督倪可汉与阿斯达卡州议员黄天荣作为代表律师。

陈明佑被控告于2021年7月6日,在爱大华圣淘沙花园没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当时,他正走出其居住的店屋,在门口遭警察开出罚单。除了陈明佑,其母亲和姐姐也在不同日期接获相同的罚单。

何义财则表示从未收过警察或任何官员开出罚单,却接获来自法庭的通知,到法庭面对于2021年7月12日早上10时30分在爱大华司南马花园没有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的控状。

这两个案件若罪成,被告将被判处最高5万令吉罚款或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三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倪可汉接获投诉后,决定与黄天荣代表两人上庭抗辩。在5月18日的过堂时,倪可汉以三个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第一、 控状存在缺陷。卫生总监指令指只有在某些情况下,例如拥挤的地方或其他情况下个人不戴口罩,才构成犯罪或不遵循指令。 然而,这两项指控并未说明两名被告不戴口罩的事实或细节。不戴口罩并不构成犯罪或违反卫生总监指令,只有在特定情况下不戴口罩才构成违反指令。

第二、 卫生总监指令非法律,所以“不知悉法律非借口“的法律原则并不适用。行管令期间,卫生总监三不五时发出不同的指令,因此若民众被发现没遵循指令,执法单位理应先劝阻或警告而非直接开罚单。若该人不遵行行警告,则才应该被开以罚单或被控告阻碍公务员执行职务。

第三、 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法令(第342号法令)下,只有卫生局官员有权开罚单,警察没权力。

基于上述三项法律论点,当天主控官向法庭申请展延案件,以向州卫生局获取新指示。

在昨日,主控官向黄天荣表示已获州卫生局发出的信函,列出存有技术性问题的342法令相关案件,皆可被列为“无进一步行动“案件,因此主控官向推事庭申请将这两个控状撤回,并宣判两名被告释放不等于无罪。

惟黄天荣以同样信函为由,向推事申请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主控官最终也表示不反对,因此推事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

黄天荣对推事庭和州卫生局的决定表示欢迎,并重申与倪可汉持有的立场——即所有人在行管令期间都必须遵守卫生部规定的所有SOP,但我国是法治国家,各方都须遵守并尊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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