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雳

辣椒干售价高于顶价 2杂货商共罚7500元

(曼绒30日讯)每公斤辣椒干顶价为16令吉,中霹雳2家杂货店售价最高达每公斤30令吉,结果遭执法员分别开出5000令吉与2500令吉罚单。

曼绒县贸消局局长万莫哈末巴德罗今日发表文告表示,该局与数个部门包括警方、民防部队及中霹雳县议会,于今日下午12时至1时之间展开联合行动,取缔上述杂货店,向店主开出合共7500令吉的罚单。

他表示,调查结果发现,该两家店以每公斤17令吉50仙至30令吉的价格出售辣椒干,比政府所设定的每公斤16令吉顶价还要高。

“因此2名店主被怀疑没遵守并违反2011年反暴利法令第11条文,即以高于顶价的价格售卖统制品。”

他指出,由于2名店主无法缴付罚款,该局便充公总共7公斤的辣椒干。

他说,该案将在同一条文下展开调查,过后将提呈给副检察司以寻求进一步指示,包括被控上法庭,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

他指出,根据记录,这是该局在有条件式行动管控令期间的第5件案件,合共罚款为1万5500令吉。

他提及,在这段期间,曼绒及斯里依斯干达的日常用品供应充足,没有出现疯狂抢购或缺少物资的投报。

若有关日用品价格与供应的投诉,民众可联系该局行动室(05-241 4611)、网站(https://eaduan.kpdnhep.gov.my)、热线(1800 8868 00)以及WhatsApp至019-279 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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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统制品顶价未缴罚款 贸消局充公超市辣椒干

(实兆远1日讯)超市售卖的辣椒干超出开斋节统制品顶价,因交不出5000令吉罚款,物品被充公。

曼绒贸消局局长万莫哈末今日发文告透露,由于商家没缴付现场罚款,该局将2.6公斤,价值93令吉46仙的辣椒干充公,案件呈交副检察司处置。

他说,若有关商家在法庭上被定罪,可被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

他指出,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昨早11时许前住斯里曼绒一家超市检查,发现所售卖的辣椒干每公斤17令吉98仙,已超过
开斋节的16令吉顶价,违反2011 年价格管制和反暴利法令第11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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