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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警民冲突

美国明尼苏达州黑人男子弗洛伊德遭白人警察肖万膝盖压颈致死事件,在全国多地掀起连日示威骚乱,已有至少2人死亡、近1400人被捕。

在加州洛杉矶市,示威者上星期六在警察面前手持标语牌跪下,抗议警方长期存在的执法过当、种族歧视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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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倡特赦违法警民
港特首办:办不到!

昨晚在中环爱丁堡广场的“星火不息 燃点国际”声援集会,市民高举手机亮灯,并默哀1分钟。(网络图)

(香港24日讯)香港反修例运动导致严重警民冲突,紧张局势至今未平复。港大比较法与公法研究中心昨发表文章,建议通过同时特赦涉嫌违法的警察和示威者,短期内将暴力局势降温,强调特赦不违反法治精神,也符合香港法律。

文章建议可采用豁免起诉,及赦免罚则两方式,前者涵盖罪行包括暴动和非法集结等涉公共秩序的罪行。



特首办回应说,特首林郑月娥已公开表示,“不检控、不追究所有因违法而被捕的人的建议,与法治社会的价值相违背,因此不会被接受”。

律政司:定罪前无权全撤控

港大学者提出豁免起诉及定罪后赦免罚则。律政司发言人回应说,根据《基本法》第48条第12款,特首行使职权赦免或减轻刑事罪犯刑罚,只适用于犯人定罪后,特首无权在司法程序未完结前,给予全面特赦。

发言人续说,律政司一直按所得证据、适用法律和《检控守则》作出刑事检控决定,“当中不涉任何政治考虑”;当有充分证据,律政司会按《检控守则》,因应个别案件考虑检控是否符合公众利益,“对所有被捕人,不论他们干犯何罪均撤销检控是有违法治精神的”。

新闻来源: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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