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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证明7指控 促判纳吉罪成

(吉隆坡3日讯)控方今日敦促高庭,对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丑闻的7项控状,判处后者罪名成立。

主控官拿督希旦峇兰今题总结陈词指出,控方成功证明了7项指控,所以希望法官能判处罪名成立。

他说,在3项失信指控中,被告纳吉绝对知道自己3个帐户中的4200万令吉是来自SRC公司。

他辩称,至于滥权指控,控方也证明了纳吉能够影响整个20亿令吉公务员退休基金的提取。

最后,对于洗钱指控,希旦峇兰说,任何合理的人,特别是曾在这个国家担任最高职务的人,如果在其个人银行帐户中发现非法款项,都将采取严肃的行动。

他续指,纳吉未能质疑流入他帐户的资金来源时,被认为是故意眼不见为明。“纳吉作为银行帐户持有人,必须保持警惕,并谨慎对待进入他个人银行帐户的资金,这些资金最终全部用完。被告不能简单地指示他人确保其银行帐户中的资金充裕,以供他在不关心资金来源的情况下花费。

“由于被告用尽了捐赠的钱并退还了一部分,后来他在银行帐户中收到了捐款,他如何能在签发更多的支票时,而又不怀疑自己帐户中的资金?一个理智的人会质疑如此庞大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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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特赦令附录是否存在 魏家祥促安华正面回应

(吉隆坡14日讯)有关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特赦令附录是否真的存在一事,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魏家祥博士要求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正面回应,向民众解释清楚,而不是继续顾左右而言他。

他表示,人民已厌倦政府的花言巧语和缄默,如今只想知道一个肯定的答案。

他也批评安华以可能妨碍司法为由拒绝回答的做法,令民众无法判断,政府是否有遵守前国家元首的谕令。

魏家祥今天在社交媒体上传一段影片,向政府和安华喊话:“有就说有,没有就说没有。

“这问题在3月7日提出,已经240多天了,如今才抛出可能构成藐视法庭的问题。”

他强调,他尊重前国家元首的最终决定权,追问特赦令附录一事并非是要挑战国家元首和法庭的地位,也不是要妨碍司法,反而是那些违反和藏匿元首谕令者,才是滥用元首和法庭名义的人。

“为什么说他们滥用法庭(名义)?因为他们只要回答有或没有特赦令附录,法庭就无需审讯了。”

魏家祥也表示,若不存在特赦令,政府就应该提控和对付那些造谣者。

另外,他指出,禁止在法庭外讨论案件的规则不适用于我国,因为大马的司法体系已经废除陪审团制,法院判决完全是由专业法官作出,不会轻易受到外界舆论的影响。

魏家祥举例,纳吉的SRC贪腐案件诉讼期间也在法庭外引起热烈讨论。

2022年8月23日,纳吉因在SRC国际公司挪用资金案中被判滥权、刑事失信和洗黑钱罪名成立,遭判处12年监禁并被罚款2亿1000万令吉,目前正在加影监狱服刑。

今年2月,特赦局宣布将他的刑期减半,预计纳吉将于2028年8月23日获释,罚款则减至5000万令吉;如果他未能缴清罚款,则刑期将延长一年至2029年8月23日。

然而,有消息指出,前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曾经发布一份附录,谕令允许纳吉在剩余的刑期间居家服刑。

纳吉已经针对此事申请司法审查,要求政府确认并执行这项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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