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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员工管控期安全健康 56团体促严惩违规雇主

(吉隆坡14日讯)56个团体及商团工会组织联署,促请政府加强对触犯职场安全相关法令的雇主、承包商、发展商,包括其董事及总执行长的惩罚,以保障员工在行动管控期间的安全与健康,及避免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

他们对迄今执法当局未有严厉惩诫的案例,包括提控违例业者、判罪及监禁等表示关注。

参与联署的组织包括劳工法改革联盟、国民觉醒运动、回教姐妹组织、国际建筑与木业工人联合会(BWI)亚太区域等。

该联署文告引述一些新闻报道,指在雪兰莪及吉隆坡的3个建筑工地共发生88宗确诊病例,这是随着当局公布实施严格的职场安全及健康条例后1个月内发生,说明雇主没有保障员工的健康安全及抵触法令。

多个工地没遵守SOP

他们指也有报道提及,建筑工业发展局于5月31日调查国内110个建筑工地,发现只有21个遵循标准作业程序,3个受到告诫,76个遭提控,但当局没提供违例公司董事及负责人被控或被判刑的资料。

“上述资讯对员工及公众观感很重要,因为检控的失败可说明政府伪情;员工要求职场环境安全的权益,就是人权。”

56团体及商团工会组织要求:

1. 促政府公布在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因违法而被调查的雇主名单

2. 制定条例管制,确保员工工作及住宿的安全

3. 要求通过宪报颁布所有条例、标准、作业程序、指南及将其他与员工健康安全所需的措施列为须承担的法规责任,抵触条例者将被提控

4. 促政府承认冠病列为劳伤疾病

5. 促政府检讨一切职场安全及健康有关的法令,加重量刑惩诫,特别是对因违例而导致劳损及死亡事故者

6. 促请政府承认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劳工组织167条文-1988年安全及健康建筑公约、劳工组织155条文-1981年职业安全及健康公约,及其他有关员工安全及健康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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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政府推灵活工作安排指南 沈志强:禁削员工福利

(八打灵再也5日讯)在灵活工作安排(FWA)指南下,雇主可以制定工作监督机制,但不能削减或废除员工现有福利,也不能设下比实施灵活工作安排前更高的工作目标。

人力资源部长沈志强今日推介灵活工作安排指南,推行相关安排的雇主若面对商业需要,可相应调整相关福利,如取消停车费津贴,改为给予网络津贴、水电费补贴等。雇主也可制定取消灵活工作安排的条文。

根据指南,雇主在批准员工的灵活工作安排后,不能制定否决员工权利的条件和违反集体合约。

至于员工的责任则包括遵守雇主定下的所有条件、确保充分遵守职业安全和健康方面的规定;若发现目己患有疾病、出现身体或精神干扰而影响工作能力,必须照会雇主。

基于并非所有工作都适合弹性工作安排,政府为此并没有把这安排制定为强制性政策。

沈志强强调,人资部指示人才机构必须在6个月后展开研究,探讨灵活工作安排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尤其在生产力方面。

员工可以书面方式申请灵活工作安排

在灵活工作安排指南下,员工可通过书面方式申请灵活工作安排,雇主必须在收到申请的60天内作出回复。

若雇主不批准雇员的申请,必须注明拒绝的理由;雇主在批准灵活工作安排时,也必须确保不会出现任何形式的歧视。

政府已通过修改1955年雇佣法令,在新注入的60P条文下,员工可向雇主申请灵活工作安排,以改变工作时间、工作天或工作地点。

灵活工作安排的优势包括节省成本、工作和生活之间取得平衡、提高生产力、提高员工的满足感、吸引及留住人才及鼓励残疾人士工作、吸引女性进入职场,以及降低员工流失率。

灵活工作安排调查访问

大马半岛人力局于今年10月9日至25日通过电邮,向400名各行业雇主展开执行灵活工作安排的调查访问,其中收到164家公司的回复。

在这164家公司中,78家公司实施灵活工作安排、66家公司收到执行灵活工作安排的申请、46家公司批准灵活工作安排,以及1万1272名员工申请灵活工作安排获得批准。

所有申请当中,最多申请的灵活工作安排性质为灵活工作时间,其次是灵活工作地点,以及灵活工作天。

出席推介礼嘉宾包括人资部副秘书长拿督诺丽珊及苏德诺、大马半岛人力局副总监(营运)贝蒂、大马人才机构副主席玛胡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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