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社媒平台发布影片前 须申请执照许可证

(吉隆坡23日讯)一石激起千层浪,所有影片制片人无论是在社交媒体平台或传统管道发布影片之前,必须向国家电影发展局(Finas)申请影片制作执照及拍摄许可证。

通讯及多媒体部长拿督赛夫丁阿都拉今天在国会下议院部长回答时间时回答行动党居銮区国会议员黄书琪的提问时说,不管是主流媒体机构或个人媒体,必须在拍摄开始前7天获得国家电影发展局发出的影片制作制执照及拍摄许可证。

“根据1981年大马国家电影发展局法令第22(1)条文,任何人不能参与制作、放映或发行影片,或在第21(1)条文下所阐明的活动,除非获得执照赋权进行该些活动。”
   
根据该法令第2条文,影片定义包括专题影片、短片、短篇主题片、预告片、纪录片、广告宣传片,以及任何形式的录影,包括录影带、光碟,其中含有移动的影像,有声或无声音都属于电影类别。

违反上述条文者,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刑法坐牢2年或罚款5万令吉或者两者兼施。

反应

 

要闻

网传1700万人资料外泄 国民登记局否认指控

(吉隆坡5日讯)国民登记局否认有关网上流传1700万名国人资料外泄的指控。

国民登记局今日在社媒贴文表示,该局的调查显示并没有出现资料外泄的情况,该局系统也没有发生可疑的交易情况。

该局强调,该局系统此前也不曾发生任何类似案件,目前该局已联络国家网络安全机构(NACSA)和警方,以便有关当局采取行动。

该局也表明将时刻确保所掌管的大马国民资料的安全受到保障。

昨天网传有多达1700万大马卡数据遭泄露,并在暗网中出售,惟政府已否认此事。

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弗丁受询时指出,经过国家登记局和信息技术安全部门进行审查后,发现这些指控并不实。

“该指控来自一名社交媒体用户,他展示了一些大马卡,他说这是1700万,但实际上只展示了几张。”

视频推荐: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