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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素沁:无视判刑指南必要性 “国盟无意检讨司法制”

(吉隆坡4 日讯)行动党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认为,国盟政府没有意愿对现有的司法制度进行检讨及改革,包括设指南以便罪行轻重与判刑相符及平衡,并指这将无法为国家司法制度树立威严。

她发文告指她对首相署(国会与法律)部长拿督达基尤丁在国会的回答感不满,并认为相关答复只意味着当局并没有意识到其建议的必要性及迫切性。

她周二在下议院询问,总检察署是否会对司法成员针对刑事案件的判刑发出划一的指南,以便重罪不会轻判,轻微罪行却被重判,造成大马的司法机关形象受损。

达基尤丁在回答时是指在联邦宪法第121 条文下,法官与推事针对刑事案件的判刑拥有绝对的权力;副检察司与总检察署在提控过程中,只是扮演检控辅助角色,包括在维护公众利益的立场上,以证据、案情等作为依据,向法庭提出建议,以便做出对各方最公平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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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吉祥父子郭素沁“表亲论”案胜诉 茜蒂玛丝杜拉需赔75万

(吉隆坡4日讯)民主行动党元老丹斯里林吉祥、主席林冠英和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起诉伊斯兰党甲抛峇底国会议员茜蒂玛丝杜拉的“表亲论”诽谤案胜诉,因此答辩人需赔偿3人共75万令吉的赔偿金。

高庭承审法官拿督郭树顺作出判决后,谕令答辩人分别赔偿林吉祥30万令吉、林冠英25万令吉和郭素沁20万令吉。

法官还规定,如果答辩人未能在期限内支付赔偿金,则每年需额外支付5%利息。此外,答辩人也受促,分别向3名行动党领袖支付2万5000令吉的律师费。

法官裁定,茜蒂玛丝杜拉于2023年在登嘉楼甘马挽发表及在社交媒体上传播的有关言论属于诽谤,且缺乏证据支持,因此其行为是出于恶意,且不接受她以“公正评论”作为辩护理由。

茜蒂玛丝杜拉于去年11月4日在登嘉楼甘马挽一场演说中,指控林吉祥、新加坡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和前马共总书记陈平三人是有血缘关系的表兄弟,而林冠英妻子周玉清则与郭素沁是亲戚关系。

去年11月27日,林吉祥、林冠英和郭素沁入禀法庭,起诉西蒂玛斯杜拉诽谤。

此外,茜蒂玛丝杜拉也面对警方的刑事调查,警方援引刑事法典505(b)条文与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调查她。

刑事法典505(b)条文阐明,任何人发表、刊登或传播意图引起公众恐慌的声明、谣言或报道,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至于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33条文则禁止任何人引起公众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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