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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执勤时非礼女生 轻快铁站辅警被捕

(八打灵再也5日讯)一名在轻快铁站服务的辅警,被指在执勤时趁机非礼一名19岁女学生,事后遭女生报警捉人,惟他被捕后否认非礼行径。

八打灵再也警区主任聂依查尼说,根据事主的投报,这起非礼事件是在上个月30日凌晨3时30分,发生在灵市的一个轻快铁站,警方接获投报后已在昨天逮捕这名36岁的辅警协助调查。

他说,该名辅警被指在事发时以安全为由,主动要求陪这名女生聊天,不料过后却强迫对方和他握手,接着还趁机触摸她胸部,并马上转身逃走,回家后向家人申诉并报案。

他说,警方于昨天下午12时30分逮捕该名辅助,对方承认曾在有关时间和地点遇到这名女生,但否认非礼对方。

他说,警方将调查现场闭路电视,同时也援引刑事法典第354(非礼)条文调查此案,并将嫌犯延长扣留助查。

根据马新社报道,国家基建公司事后也针对此事发文告表示,公司将全力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同时也会展开内部调查。

据报道,国家基建公司指该名辅警是到灵市警区接受警方的录供后遭逮捕助查。

该公司严正看待此事,绝对不会对任何违法或涉及犯罪人士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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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非礼小六学生 华小副校长不认罪

(怡保12日讯)一名华小课外活动副校长涉嫌在课室内拥吻女学生,今天被控2项罪状皆不认罪,获准以7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附加条件不准骚扰有关学生,以及需要每月初前往警局报到。

37岁被告郑曹德(译音)今早被带往怡保第四地庭面控,案件定于明年1月17日过堂。

依据首项控状,被告于今年9月11日早上6时40分在位于怡保一所华小的一间课室内,对一名12岁学生进行性骚扰行为,即从学生身后拥抱和亲吻学生的嘴唇,因此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可在相同法令被判刑,也在相同法令第16条文同读。

在该法令第14(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刑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可被判鞭刑;在第16条文下,可附加刑罚监禁不超过5年,以及被判鞭刑不超过两鞭。

依据第二项控状,被告于9月26日于上述相同时间,在该校的不同课室内,对相同的学生作出同样行为,抵触相同法令和条文。

此案副检察司古拉杜艾妮要求法庭将保释金定于不少过5万令吉,并制定附加条件不允被告接触有关学生。

月薪7000开销约6000令吉

被告的代表律师迪班古玛表示,被告单身,在北近打县教育局任职,月薪7000令吉,惟需要承担和照顾61岁母亲和3名弟妹包括一名精神障碍者的生活费,每月开销6000令吉左右。

他也说,被告本身患有糖尿病和血压高,而被告在警方调查此案期间给予充分配合,并会确保遵守法庭规定的附加条件和出庭受审,因此请求法庭将保释金降至5000令吉。

另外,对于法官菁莎美拉提问被告是否还在控状提及的案发学校内工作,迪班古玛表示,被告目前不在该所华小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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