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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离期餐馆用餐 妇女面控认罪监1天罚8000

(怡保14日讯)上个月遭网民揭发,在居家隔离期间戴着粉红色隔离手环到美露拉也一家餐馆用餐的72岁妇女诺艾玛,今早被带上怡保推事庭面控,当场认罪,被判监禁一天及罚款8000令吉。

推事娜比哈也谕令,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则以6个月监禁代替。

被告在1988年传染病预防及控制法令第22(b)条文(第342法令)下被提控。

被告于上个月从外国返马,受卫生部指示需居家隔离14天,惟她在隔离期间外出用餐,并遭网民揭发,引起哗然。

被告过后确诊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被送进医院接受治疗,并在康复出院后于今日被提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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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检讨冠病SOP 确诊无需再居家隔离

(吉隆坡5日讯)卫生部长拿督斯里祖基菲里阿末博士指出,冠病确诊者将不再受到居家隔离令(HSO)的约束。

他说,卫生部已重新检讨冠病的标准作业程序(SOP)和指南,实施“与冠病共存”(Hidup dengan COVID-19)。

他说,冠病确诊者将采取其他呼吸道感染方式来处理,不再发出居家隔离令。

祖基菲里在昨日(4日)的国会书面回复中,回答伊党瓜拉冷岳国会议员阿末尤努斯提问,有关卫生部对于新加坡冠病确诊病例不断上升所作出的准备工作时,透露这项消息。

不过,他提醒,由于确诊者仍有传播风险,因此基于社会责任,确诊者被鼓励居家休养,若要外出尽量避免与他人有亲密接触,并维持良好卫生习惯及防治措施。

祖基菲里提到,该部会根据医生的评估,来决定是否需要发出病假单给患者,或建议患者到医院接受治疗。

“那些与冠病确诊者有密切接触的人,必须监测自己的症状和健康状况。”

“冠病确诊者还须佩戴口罩,减少互动,避免在人群密集的地方活动。”

他补充,如果症状恶化,患者应寻求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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