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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委会:无权处理警不当行为 IPCC法案功能减弱

(吉隆坡27日讯)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SUHAKAM) 说,2020年独立警察行为委员会(IPCC)法案缺乏独立性及功能减弱,因为不具纪律权力以处理警方的处理不当行为。 

“该法案没有体现出《2019年独立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法案》以及来自皇家委员会的建议,以加强运营和大马皇家警察的管理。 

因此,针对在国会二读,该委员会促请国会议员仔细查看草案,进一步改善以成为大众所期待的独立机构,加强警方的问责。 

“IPCC的秘书长由内政部长委任,至于其他成员可从任何政机构借调作为调查员。另将权力下放给任何警员也会引起利益冲突,以及影响IPCC的独立性。” 

文告说,过去有许多组织,包括大马人权委员会及民间社会组织曾向政府作出许多建议,希望加强警方的问责及促进国家良好施政,但该草案没有实现这一点。 

因此,大马人权委员会再次呼吁成立一个独立的机构,加强警队的问责,以及提供一个平衡的系统作为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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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长言论与早前希盟立场不一 IPCC法案明年中生效

(吉隆坡13日讯)内政部指出,今年7月在国会下议院通过的独立警察行为委员会法案(IPCC),将于明年6月生效。

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弗丁披露,他已和内政部秘书长拿督斯里旺阿末达兰讨论,并敲定生效日期,

赛弗丁今日在武吉阿曼警察总部召开记者会这么说。

不过,赛弗丁的说法与其所属的希盟立场相反,希盟于今年7月在国会特别会议期间曾表态,指不支持IPCC法案。

希盟最高中央理事会当时发文告,指IPCC法案没实现预期的体制改革,存在许多缺陷,并且比现有的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EAIC)和之前建议落实的警察投诉及独立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法案来得弱。

下议院是于今年7月26日以声浪表决,三读通过2020年独立警察行为委员会法案。

SOSMA遵循法庭程序

另一方面,赛弗丁对于2012年国家保安(特别措施)法令(SOSMA)的态度也有所转变,他指SOSMA有法庭程序,不像已被废除的内安法令及紧急法令。

他指出,SOSMA允许警方可未审先扣嫌犯长达28天,28天后嫌犯不是获释就是控上庭,嫌犯被控后也被允许获得法律谘询等服务。

“人们喜欢将SOSMA和其他预防性法令做比较,尽管它并非预防性法令,举例说,在已被废除的内安法令或紧急法令下,警方可先扣留嫌犯60天或更久,SOSMA则只是28天。”

这是赛弗丁上任后,首次以部长身分到访武吉阿曼警察总部,他也聆听警方关于各项工作的汇报,包括应对水灾的准备、维护国家安全与公共秩序等。

在场者包括内政部副部长拿督斯里三苏阿努亚博士及警察总长丹斯里阿克里沙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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