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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生涉非礼案续审 受害女生供证:他把我当荡妇

(新加坡8日讯)新大男学生被指凌晨在学习室非礼女生案续审,受害女生揭露两人才见面第一天,被告就一整夜都不断伸狼爪,甚至趁她睡觉时压在她身上自慰,她惊醒大喊“走开”,被告反叫她“等一下”,接着朝她射精,女生庭上指控“他把我当荡妇!”

被告李彦儒(译音,24岁)案发时是新大生,他面对一项非礼罪名,指他去年1月8日清晨6时30分,在新大经济与社会科学学院大楼的三楼学习室内,用下体摩擦现年22岁女生的胸部。

他不认罪,案件进入审讯。媒体不得报道可能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资料。

受害女生上庭供证说,她是大学生,但不是新大生。她与被告刚认识一两周,被告曾通过社交媒体表示要送她墨镜又请她吃饭,但她都以有男友为由拒绝对方。

去年1月7日,女生为了赶报告,答应被告邀约到新大附近的咖啡厅见面,岂料坐在旁边的被告,却不断戳她肋骨约1小时才离开。被告当晚又约她到新大一起温书。

她供证说,交报告的截止日期是案发当天早上,碍于男友已早早入睡,她为了有人监督她赶报告,才答应被告邀约,结果她整夜屡次遭被告上下其手。

8日清晨6时许,女生见被告睡在椅子上,她凑巧连续两晚没睡,于是到学习室另一个角落躺在地上,并用连帽外套盖着头睡觉。

不料过后她感到被重物压,惊醒一看惊见被告压在她身上,还用膝盖夹着她在自慰,她当时吓得大喊“走开”,被告却反叫她“等一下”,约四分钟后竟对着她射精,导致她脸和颈项都有被告精液。

她说,当时自己动弹不等,觉得非常无助,且被告未经她同意那么做,完全不尊重她,仿佛把她当成“荡妇”,让她感到很羞辱又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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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

沙希淡被控非礼案证人称
“少女向母哭诉被摸”

(加央23日讯)首相署前部长拿督斯里沙希淡被控非礼少女案开审,第二证人指少女事发后曾向母亲哭诉,在沙希淡的车上被后者触摸。

此案今天首天开审,控方原本准备传召3名证人,不过由于时间关系,只来得及传召2名证人,审讯过程长达3小时。



第二证人阿芝琳在事发当天是陪丈夫赛夫安华到端姑赛布特拉体育馆,并与丈夫参加“DSSK Busker”乐队表演;而少女是该乐队的主唱之一。

阿芝琳在庭上供证时说,她在案发当晚看到少女走向沙希淡的丰田Harrier轿车。

少女在约半小时后慌张地走回自己母亲的身边坐下,其母亲看她一脸紧张,就问她发生了什么事,少女突然哭了起来,并指被沙希淡触摸。

“少女母亲问她,拿督斯里(指沙希淡)怎么摸她?她有示范给我们看(摸左手臂和肩膀)。少女的爸爸这时到来,她母亲向她爸爸说了几句后,他们就很生气说要离开。”

除了阿芝琳,主控官诺丁也传召第一证人即乐队经纪人阿兹哈哈山(49岁,也是甘榜沙朗国小课外活动副校长)上庭供证。



法官爱努儿莎琳过后将案件展至明天续审。据知控方将传召5名证人供证。

抚摸手臂及肩膀

被告沙希淡被控于去年10月30分晚上11时30分,在停放在端姑赛布特拉体育馆的路旁的丰田Harrier轿车内,抚摸15岁少女的手臂及肩膀,因此触犯2017年儿童性侵罪案法令第14(a)条文。在此条文下罪成,被告可面对不超过20年监禁,也可另加鞭刑。

沙希淡是在妻子拿汀斯里珊霞、子女、辩护律师占利依布拉欣、祖希尔、赛安华及支持者陪同下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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