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林吉祥:国庆日至大马日
建议15天列团结季

林吉祥出席“马来西亚日团结全民”活动时,与呈献表演的孩童交流。

(新山16 日讯)民主行动党依斯干达公主城国会议员林吉祥认为,国人应把每年8月31日的国庆日和9月16日的马来西亚日之间的15天,作为马来西亚团结季。

他说,在团结季时,大家携手促进我国不同种族、语言、地区、文化和文明的团结,避免分裂。



他昨晚出席选区净莲花园的中秋晚会后发文告这么说。

不过,他形容,今年的团结季,被前天巫统与伊斯兰党合作签署的《国民共识宪章》所破坏,他理解到该宪章并没有歌颂马来西亚的伟大精神,即海纳百川、包容和开放。

林吉祥建议,也许明年,希盟可以不分种族或宗教地为所有马来西亚人民发起一个宪章,以推广不同文明联盟,而不只是为任何特定的种族、宗教或文化。

另一方面,他今早出席选区举办的“马来西亚日团结全民”活动时指出,巫伊合作对我国而言是一项威胁,并导致我国政治发展向后退,而不是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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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吉祥父子郭素沁“表亲论”案胜诉 茜蒂玛丝杜拉需赔75万

(吉隆坡4日讯)民主行动党元老丹斯里林吉祥、主席林冠英和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起诉伊斯兰党甲抛峇底国会议员茜蒂玛丝杜拉的“表亲论”诽谤案胜诉,因此答辩人需赔偿3人共75万令吉的赔偿金。

高庭承审法官拿督郭树顺作出判决后,谕令答辩人分别赔偿林吉祥30万令吉、林冠英25万令吉和郭素沁20万令吉。

法官还规定,如果答辩人未能在期限内支付赔偿金,则每年需额外支付5%利息。此外,答辩人也受促,分别向3名行动党领袖支付2万5000令吉的律师费。

法官裁定,茜蒂玛丝杜拉于2023年在登嘉楼甘马挽发表及在社交媒体上传播的有关言论属于诽谤,且缺乏证据支持,因此其行为是出于恶意,且不接受她以“公正评论”作为辩护理由。

茜蒂玛丝杜拉于去年11月4日在登嘉楼甘马挽一场演说中,指控林吉祥、新加坡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和前马共总书记陈平三人是有血缘关系的表兄弟,而林冠英妻子周玉清则与郭素沁是亲戚关系。

去年11月27日,林吉祥、林冠英和郭素沁入禀法庭,起诉西蒂玛斯杜拉诽谤。

此外,茜蒂玛丝杜拉也面对警方的刑事调查,警方援引刑事法典505(b)条文与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调查她。

刑事法典505(b)条文阐明,任何人发表、刊登或传播意图引起公众恐慌的声明、谣言或报道,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至于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33条文则禁止任何人引起公众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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