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马

胡栋强:保障购屋者权益 槟应设单位监督发展商

(大山脚25日讯)民政党槟州联委会主席胡栋强促请槟州政府成立一个独立批准“完工及落成准证”(CCC)的单位,监督发展商依照图测完工后,才批准完工及落成准证,确保人民居者有其屋的“梦想”,不会变成“恶梦”。

胡栋强说,近期槟州出现许多房屋货不对版的例子,因此希望州政府成立独立单位,向发展商了解发展计划及规划,并督促发展商遵守售卖房屋时所许下的承诺,以保障州内购屋者的权益。

“民政党将尽力协助面对问题的购屋者,尤其是将走入槟州各角落,协助人民解决所面对的问题。如果仍然无法解决问题,民政党会将人民的声音带入中央政府。”

胡栋强于周日在BM City Mall聆听购屋者心声后,召开记者会时这么表示。

陪同出席者包括民政党青年团发言人张振祥、妇女组发言人王煦棱、州委许翔茗、槟城张氏清河堂主席张威如等。

他说,当这些购屋者面对问题时,州政府、国州议员、掌管槟州房屋委员会的行政议员或槟州首席部长,是否有走入民间了解购屋者所面对的问题及痛苦?因希望执政党国州议员,站出来与民同在。

“虽然民政党已输了3届全国大选,但当人民面对问题时,民政党依然与民同在。”

终止大会引不满

另外,BM City Mall管理机构于今日举办第4届常年大会并进行改选,惟较后因场地空间问题,不符合防疫标准作业程序,而管理机构临时终止大会,结果引起多名出席购屋者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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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交付单位屋主无权入住 法庭谕令发展商赔31万

(八打灵再也14日讯)吉隆坡高等法庭裁定,发展商将空置的商业单位交付给没有占有权的购买者,违反了公共政策且在法律上无效。

根据网媒“自由今日大马”报道,在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中,法官阿末沙里尔允许购屋者的上诉,并命令一家公司向他支付30万9255令吉赔偿金及2万令吉费用。

法官在阐述其判决理由时表示,在没有占有权的情况下空置占有房屋违反公共政策,并违反了 1950 年合约法令第 24(e)条。

“法庭考虑到房产购买者和开发商之间的议价能力是不平等的。

“虽然双方受合约条款的约束,法庭不应干预此类合约,但这并不妨碍法庭确定合约或合约条款是否有效,是否符合公共政策。”

该报道称,根据产业买卖协议,发展商应在项目开发计划获得批准后的 48 个月内,将该空置单位交给购屋者。

然而,该协议规定,空置占有权可以在不给予买家居住权的情况下交付。

2018 年 7 月 22 日,该购屋者获得了空置单位,但无权进入该单位。

随后,他在吉隆坡地庭提起诉讼,但在今年3月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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