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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杀害退休警员埋尸 2被告面控

(居銮26日讯)涉嫌杀害华裔退休警员苏金强和埋葬尸体的2名嫌犯,今日在居銮推事庭面控。

2名被告是首被告林丰金(译音,37岁)和次被告沙哈鲁丁(42岁),他们身穿橘色扣留所衣服,被警察带到推事庭。

根据控状,首被告被控于8月31日晚上8时10分至9时,在加亨新村22碑红鱼5路门牌P-91号单位,以摩托车维修工具致死苏金强(57岁),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

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唯一的刑罚是死刑。

控状指出,次被告被控于8月31日晚上8时10分至9月1日凌晨1时30分,协助首被告在居銮县丰盛港路26碑的油棕园内,埋藏苏金强的尸体,企图掩盖谋杀罪行,而抵触刑事法典第201条文(蓄意使犯罪证据消失),并在相同法令第34(同谋)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可被监禁达7年和罚款。

法庭通译员分别以中文和马来文念出控状,2名被控皆表示明白。

此案由拉雅诺扎希达副检察司主控。由于解剖报告尚未出炉,推事阿伦诺瓦达斯择定11月26日过堂。

首被告面对谋杀罪名,故不获保释;次被告最初获准以1万令吉保释,但他以自己薪金不高无法负担为由,要求减少保释金额,最后获推事允准以5000令吉保释候审。

根据警方日前公布的案情,死者苏金强是在8月31日晚上8时许骑乘摩托车到林丰金工作的轮胎店以索讨欠款,两人随后爆发争执,而发生命案。

事发后,林丰金在油棕园工作的友人沙哈鲁丁协助下,将死者尸体埋在26碑油棕园内底下。

林丰金失踪后,其家人四处寻求援助,更一度悬赏1万令吉寻人。

警方于10月17日发现一个埋有一具尸体的洞穴,死者尸体出土后,经过脱氧核糖核酸(DNA)检验,确定为失踪逾月的苏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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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杀吃鸡猫 退休警员认罪罚6500令吉

(吉隆坡5日讯)一名退休警员在一只公猫吃掉他的鸡后,开枪杀猫而犯下恶作剧伤害及在公共场所开枪的罪行,今日被法庭判处罚款6500令吉。

士拉央地庭法官聂法里在65岁的再诺阿比丁改口认罪后,判后者伤害猫只的罪名成立,罚款5000令吉或监禁6个月,至于第二项公共场所开枪之罪,地庭判他罚款1500令吉或监禁2个月。

再诺阿比丁被控于2020年7月1日下午6时40分,在雪兰莪州轰埠实迪亚村的果园中,故意使用猎枪杀死该只猫,根据刑事法典第428条文,罪成可被判最高三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根据1960年军火法令(206法令)第39条文,他也被控在公共场所,使用相同武器在同一时间与地点开枪,而根据同一法令的第43条文,可被判处监禁不超过1年或2000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副检察官努莎沙希达雅促法庭给予适当惩罚以示惩诫,因为被告没有理由射杀该只不会对任何人构成任何危险的猫。“虽然被告有枪械执照,但在公共场所开枪杀猫的行为,是不必要的。”

被告代表律师求情时说,被告已悔改及保证不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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