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弒父罪名不成立 精神病患待总统发落

(新加坡3日讯)吸毒被斥没出息,46岁儿子一怒之下乱拳将父亲打倒在地,双手掐颈,最终导致父亲死亡。由于被告患精神病,法官今早判谋杀罪名不成立,改以总统发落方式,将他还押。   
   
命案发生在2015年11月13日下午约5时17分,地点是勿洛北2道第416座组屋4楼的三房式单位。被告是46岁的陈国明,他面对一项谋杀75岁父亲陈亚顺的控状。 
   
据《新明日报》之前报道,被告的母亲在案发两天前,就发现被告不对劲,会经常发呆,在屋里徘徊走动。为以防万一,母亲决定不让被告外出,并嘱咐死者将家里钥匙藏起来。 
   
怎料,被告母亲在案发当天下午2时半出门,留下被告和死者单独在家,约三小时回家后,发现死者躺在血泊中,被告则发呆似的坐在沙发上。母亲立即向两名邻居求救。   
   
她之后质问被告为何要杀害死者,被告却起身坐在死者身上,双手放在死者胸膛,母亲见状,立即将被告拉开。   
   
救护人员赶到现场后,见死者还有呼吸,立刻进行急救,被告却在抢救期间大喊一句“走开!”,起身再次坐在死者身上,双手还掐住对方脖子说:“我要他死。”。   
   
死者当时还没断气,最后因伤势过重而死。   
   
被告在接受调查时,透露死者骂他没出息,因此才会拳打死者脸部。报告也显示,被告案发时吸食了甲基安非他命。 
   
被告被诊断患有精神分裂症,由于案发时精神不正常,法官今早判被告谋杀罪名不成立,并援引刑事程序法第252节条文,以总统发落(The President’s Pleasure)为由,将被告还押在心理卫生学院、或监狱、或适合他的单位。 

被告在闻判后显得一脸轻松,他的3名亲友都有出庭。法官也批准被告申请,让他在休庭后与亲人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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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美兰

弒父嫌犯延扣7天

(日叻务19日讯)涉嫌弒父的嫌犯今日被警方延扣7天助查。

38岁嫌犯今早被警方带往日叻务推事庭,向推事拉希玛拉欣申请延长扣留7天。

日叻务警区主任马兹兰指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302条文(谋杀),调查此案。

上述命案是于昨日早上发生在森州日叻务县新邦葫芦顶平民屋,死者是59岁的邓恒华,涉嫌杀父的嫌犯过后被警方扣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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