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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药材店禁卖烈酒 业者纷喊苦

(吉隆坡16日讯)吉隆坡市政厅售卖烈酒新指南出炉,列明吉隆坡区中药店明年10月起不能再卖烈酒,中药业者纷纷喊苦,直言此举将打击生意,并认为吉隆坡市政厅应先厘清指南模糊之处。

受访的中药业者向《南洋商报》说,由于环境改变,传统中药店面对很多挑战,不能只靠卖药讨活,所以也有出售杂货或酒类,惟新指南没有详细列明烈酒的含酒精量,难免会引起混淆。

他们强调,业者多年来以卖中药和杂货综合经营形式谋生,也一直遵照政府的要求更新酒牌,包括符合执照列明的所有条件,但如今却被限制卖烈酒,让人感到莫名。

而且,当局制定新指南前也没有和相关领域组织或单位商讨,因此业者认为当局应该要有更详细的解说。

雪隆华人药业公会会长罗锦峰受访时声称,该公会旗下约有1200会员,吉隆坡区的会员中有约80&%都有卖烈酒,新指南肯定对会员们造成冲击。

“业者们除了卖药,也卖酒和杂货,像药酒、补酒,米酒、红酒、色酒之类,但大家长久以来都遵守指令申请酒牌,现在却说要禁,这是说不过去的。”

他认为,当局并没有很好的说明禁酒原因,这使相关业者的营业额或损失约20%左右,胥视相关会员的营业额。

此外 ,他也说,很多社团组织在办宴席时都会向中药行订购烈酒,这将打击他们的生意。

药行业者:含量指南不明

德明药行有限公司的蔡纾夋则认为,指南不清楚,当局应先说明酒精含量多少的烈酒不能卖,以免衍生更多问题。

“其实申请酒牌的手续繁琐,我们每年需付800令吉一年的更新费,当局现在一声令下就说不能卖,总要给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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霹雳

霹州关税局3地捕3人 起280万元逃税烈酒

(怡保26日讯)霹雳州关税局官员分别在吉隆坡和霹雳的3个地点展开取缔行动,起获总值逾280万令吉逃税额的烈酒。

霹雳州关税局主任拿督阿都嘉化指出,霹雳州关税局执法人员分别在3个地点,分别在吉隆坡斯里白沙罗镇一间商店,及怡保2间商店展开上述取缔行动。

他说,执法人员在取缔行动中,逮捕3名年龄48岁至64岁本地男子,协助调查。

他发文告说,在首宗个案中,执法人员是于10月14日下午4时30分左右,在斯里白沙罗镇的一间商店内,发现6100.6公升各品牌烈酒,涉及的逃税额为55万7346令吉26仙。

“至于第二宗个案,执法人员于10月18日下午1时左右,在怡保一间商店内,起获1万7477.9公升各种品牌的烈酒,涉及的逃税额为169万5219令吉60仙。”

阿都嘉化说,第三宗个案,执法人员于10月18日,下午3时30分左右,在怡保一间商店,起获9278.64公升的各品牌烈酒,涉及的逃税额为55万7346令吉06仙。

他披露,上述3宗案件,将援引1967年关税法令第135(1)(d)条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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