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隆

隆市中药店可销售药酒 卖烈酒须申请

(吉隆坡19日讯)针对2021年10月起杂货店、便利店和传统华人药材店禁卖烈酒一事,吉隆坡市政厅酒牌委员会主席拿督山卡拉说,卫生部列为药酒的酒精饮料仍能在中药店销售,若中药店想售卖其他烈酒,可向卫生部申请,一旦该部批准,市政局就会放行。

“此外,有啤酒或烈酒的促销或佳节庆典可以申请临时售酒执照。”

吉隆坡市政局酒牌委员会主席拿督山卡拉发文告说,在烈酒销售执照指南中,只要遵守销售时间、摆放位置和年龄限制的规定,杂货店、便利店和中药店还是如常售卖啤酒。

他指这项新指南并没有限制买卖烈酒的权力,因为大众还是能在列为1 级公共房屋执照的酒吧、酒廊、 餐馆或酒精销售执照下的超市购买烈酒;新的酒牌申请也没被限制。

山卡拉说,最近公布的烈酒销售执照指南不只为了管制酒精饮料销售,确保吉隆坡人民的安全和健康,也是从销售地点和时间上整肃酒精饮料品质。

他透露,在拟定新指南的过程中,当局透过会议及工作坊形式咨询了联邦直辖区部、卫生部、关税局、警方、大马道路安全研究院、联邦直辖区宗教局、利益相关者和非政府组织。

“酒牌委员会拟定的新指南于2020年10月7 日,在联邦直辖区部长主持的第11次行政及特别项目委员会会议提呈。”

吉隆坡市政厅于本月16日公布卖酒执照新指南和条件,从2021年10月1日起上述商店一律不能再卖烈酒,只能卖传统药酒和啤酒。

当局也表明不会再发出新的零售烈酒执照给上述店铺。因此,杂货店、便利店、传统华人药材店现有的烈酒执照只能更新至2021年9月30日。

联邦直辖区部长丹斯里安努亚慕沙随后强调,吉隆坡市政厅发出的相关指南,是最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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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

贼偷药材泡酒喝毒死 中药店老板被判有罪

(福建30日讯)窃贼偷中药泡酒喝中毒身亡,竟害店老板被判“有罪”。

中国福建省一名孙姓中药店老板,7年前遭张姓窃贼偷走放在店外晒太阳的乌头(别名草乌),不懂药性的窃贼回家后把有毒的乌头制成药酒饮用,结果毒发身亡。家属认为是孙的中药材害死张男,便对他提告求偿。

据“搜狐新闻”报道,一直被中医师父亲期望继承家业的孙姓老板,年轻时虽考上中医大学,却因误交酒肉朋友而技艺不精,所幸其父砸老本替他开了家中药店,而他见父亲的苦心也浪子回头刻苦学习,把药铺经营得有声有色。

据报道,职业为工人的张姓男子在7年前某天下班时想要“补补身体”,竟盯上孙在中药店外马路旁晒的药材。不懂药材、药性与制药的张,趁机拿了一把材料回家。

张在“偷药”3天后的晚上打开泡了3天的药酒并连喝3杯,结果因所偷药材包含一颗有毒的乌头,结果中毒身亡。而对张“偷药”一事知情的家属,事后竟然登门要孙姓老板“给交代”,还提告求偿。

一审法官认为孙间接导致张姓男子丢命,不但要他赔偿人民币30多万元(下同,约19.33万令吉),还判处有期徒刑2年9个月。

孙不服判决,事后两度上诉,但案件自2016年缠讼到现在,法官仍在近日认定他“在公共场所放置有毒物品又未加警语”,须赔偿4万元定谳。

据悉,乌头因其根部有乌头碱、中乌头碱、次乌头碱等剧毒,只需“服用3到5毫克就能致死”。中医认为乌头具祛风除湿、温经止痛效果,但须先经炮制处理或与其他药材搭配,降低毒性后才能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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