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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投资反驳指控正视听

尊敬的总编,

由万年船先生(“作者”)撰写并刊登在今年11月16日南洋财经(11月15日e南洋)题为“迟了8年的开销”的文章标题和内容(“文章”),出现许多错误和遗漏,并具严重误导性和诽谤性。

作者所述的“迟了8年的开销”、“董事呈辞”和“留下重重疑点”等等含沙射影地指责和指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icapital.biz Berhad或ICAP) 、董事部、基金管理公司(“资威资产管理私人有限公司”或Capital Dynamics Asset Management Sdn Bhd)和陈鼎武先生。我们在此作出纠正,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作者和该文章的错误和遗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陈述:

1.“双边上市”的开销是几年累积起来的,并不是于2012年花费的。

2.资本投资有限公司(ICAP, 5108)的招股书并没有提到,“到了第15年,即2020年,会让股东选择继续或解散基金”。

3.文章中“根据一位专家说,公司在2016年曾经修改章程。”的陈述,是错误并极具误导性。

第一,ICAP并没有在2016年修改公司章程。第二,为了符合《2016年新公司法》,ICAP在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取得75%以上的股东们同意后才修改章程。

当时,ICAP并没有擅改公司章程,更没有改变章程内关于解散基金的原来含义。

第三,作者拒绝公开所谓专家的身分,让读者和股东们无法判断专家意见是否可靠,更进一步地误导他们。

4.作者多年来追随ICAP,也是股东大会的常客,理应知道ICAP是个封闭式基金,与一般公司不同。因此,依据账面盈亏来分析668万令吉“双边上市”开销的重要性并不准确。

作者故意遗漏关键事实,即ICAP的2020财年资产净值为3.94亿令吉,双边上市开销只占ICAP资产净值的1.695%。

我们有理由认为作者蓄意地错误指出“公司由盈转亏,本财年净亏360万令吉”,误导读者和ICAP股东们,煽动他们争议“双边上市”开销,引起公愤并谴责ICAP董事部、基金管理公司(资威资产管理私人有限公司)和陈鼎武先生。

5.作者在文章中“双边上市源起于2012年,当时的资本投资基金经理提倡双边上市,另一边即香港。”的陈述是错误并极具误导性。双边上市计划并非起源于2012年,也并非由资本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提倡。

6.作者遗漏了关于ICAP于2009年股东特别大会的重大决策,即股东们指示董事部寻找让ICAP投资海外股市的方案。

7.作为一名诚实、负责任的专栏作者,作者应当向读者强调ICAP在2020年报中最重要的事项,即是ICAP向大马高等法院所提出的司法审查申请。

该司法审查涉及伦敦金融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City of London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通过名义持有人,持有超过ICAP总股本和已缴股本的20%。

应聚焦司法审查结果

为了股东利益着想,作者应该把文章焦点放在司法审查对ICAP产生的影响。司法审查结果关乎整个基金、基金的近4亿令吉资产净值和3000多名股东的命运,所以司法审查是一个重大事项。作者切记不要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作者恶意地选择在ICAP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前不到两周,刊登这篇极具诽谤性文章。

这篇文章内容充满了对ICAP、董事部、基金管理公司和陈鼎武先生的误导性报道和严重指控。

在撰写并刊登这篇文章前,作者并没有向ICAP董事部或其基金管理公司或陈鼎武先生索取任何澄清。

作者自称愚钝来掩饰自己的恶意,但他确实有蓄意误导读者和破坏ICAP、董事部、资威资产管理私人有限公司和陈鼎武先生的名声和信誉之嫌。

为了避免读者及股东们被误导,我们要求贵报即刻并且于11月28日进行的ICAP年度股东大会之前,刊登对作者文章的纠正,以还ICAP、董事部、基金管理公司(资威资产管理私人有限公司)和陈鼎武先生一个公道。

顺祝商祺

陈鼎武

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委托指定人

资威资产管理私人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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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投资派发10.41仙股息

(吉隆坡27日讯)资本投资(ICAP,5108,主板关闭式基金)宣布派发首次中期股息10.41仙,除权和派发日有待公布。

该基金周五向大马交易所报备,此次也推出股息再投资计划,而里头的中期股息也能用作投资新股。

股息再投资计划后发行的新股,发行价定为2.92令吉,比起过往5个交易日的交易量加权均价(VWAP)的3.02令吉参阅价来得低。

创办人兼董事经理陈鼎武表示,有关股息政策,是为了满足不同股东的需求,包括追求长期资本增值的股东、需要定期股息的股东,以及可能需要将所持股票套现的股东。

有关股息政策,其实早在去年9月杪就推出,当时主要是为了补足股价与资产净值(NAV)之间的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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