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雳

被控撞伤执勤伍长 男子不认罪

(怡保27日讯)一名男子被控服食安非他命后骑摩托车发生意外,导致在路障执勤的伍长受重伤,惟不认罪。

35岁的被告诺阿兹曼今日被控上怡保推事庭,推事乌扎奴批准被告以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吊
销其驾驶执照,至案结为止。

她也指示被告委任代辩律师,案定1月14日过堂。

控状指被告于11月24日上午11时15分,在斯里并路受安非他命毒品影响下,骑摩托车引发意外,导致在路障执勤的伍长莫哈末艾扎受重伤,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 (1A)(a)条文,可在相同法令的第44(1A)(a)条文下
判刑,罪成罚款不少过3万令吉,不超过5万令吉,及监禁不少过7年,不超过10年。

主控官阿菲卡副检察司说,目前控方正等待伤者的医药报告,建议推事以1万令吉批准被告保释。不过被告求情表示,妻子已怀孕,并需要照顾年幼的孩子,要求减低保释金。

反应

 

雪隆

轿车失控猛撞柱 司机逃生不及烧死

(八打灵再也12日讯)轿车司机开车途中,失控猛撞捷运轨道的柱子,导致轿车起火燃烧,司机逃生不及,被烧成焦尸!

这宗火烧车夺命事故于今早6时许,在联邦大道发生。

从网传的视频,可见车祸发生后,轿车被大火烧毁,现场火势猛烈。

灵市副警区主任苏勒胡丁警监指出,警方接获投报后,到场后发现一辆本田轿车撞上捷运轨道的柱子后,起火燃烧。

他指出,警方随后在司机座发现一具焦尸,并将尸体送往马大医院太平间剖验,以鉴定死因。

他说,初步调查,司机驾驶轿车猛撞捷运轨道的柱子后,轿车起火,司机逃生不及,受困车内被大火烧死。

他说,警方目前仍未掌握死者身分,目前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调查此案,并促目击者联络交警查案官莫哈末希山警长(017-737 8704)提供详情。

视频推荐 :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