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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相:52%月薪低于2000 逾10万人申请就业险

(吉隆坡8日讯)截至本月3日,申请就业保险计划援助的人数已飙升至10万1385人,其中52%者的月薪为2000令吉及以下。

首相丹斯里慕尤丁今早在国会问答环节中透露,许多国人由于冠病疫情而面临财务问题,尤其是收入在2000令吉及以下者。

“根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针对吉隆坡16个人民组屋区的500户家庭,所展开有关城市贫穷和人民福祉的调查,社区成年人的失业率更高,也就是35%……这贫穷率比去年高,也就是在每3户家庭中,就有一户处于贫穷。”

他说,根据世界银行预测,疫情将导致全球的赤贫人口,增加8800万至1亿1500万人。

慕尤丁提到,政府已在竭尽所能复苏经济和社会,即平衡经济、健康社会及人民福祉的需求,尤其是被列为贫穷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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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保人申请就业险索赔 社险没设定年龄限制

(吉隆坡25日讯)人力资源部长沈志强说,社会保险机构没有设定年龄限制,以让受保人提交就业保险索赔申请,包括在1969年工人社会保障法令(4号法)下的伤残保险计划下的申请,因此给予受保人一些空间,以获得保险的保护。

“迄今,根据4号法,社会保险缴纳人领取伤残疾病退休金和遗嘱抚恤金的年龄限制仍然是到60岁。

年龄限制在2013年进行了修改,从55岁提高到60岁,符合2012年最低退休年龄法令。”

沈志强今日在国会下议院书面回答打巴国会议员拿督斯里沙拉瓦南的问题时说,根据753号法,伤残保险计划下工人的年龄限制为60岁,与退休年龄至少60岁一致。

沙拉瓦南询问人力资源部长,是否有考虑批准把现有缴纳伤残保险计划的年限,从60岁提高至65岁,因为大多数马来西亚人现在都工作到60岁,以便给予受保人一些索赔空间,使他们在面对因工伤残时获得保护。

沈志强说,然而,年龄在60岁及以上,且仍在正规领域工作的员工,有资格受到4号法工伤保险计划的保护。规定的缴费率由雇主缴纳。

“对于在非正规领域从事个体经营,且年龄超过60岁的人 ,受到2017年自雇职业社会保障法令(789号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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