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

加控勾结外国 黎智英可送中审囚终身

(香港12日讯)因欺诈罪正还押荔枝角收押所的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昨日被警方加控“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港区国安法》生效后首人被控以该罪名,案件今日提堂。

据悉,黎智英涉嫌于社交网站推特及传媒访问中,呼吁制裁香港及中国。有律师估计,观乎近日法庭拒绝因包围警总案入狱的周庭及被控“欺诈罪”的黎智英保释,估计黎被加控国安法罪名,将更难获国安法指定法官批准保释。

警方昨日表示,经国家安全处进一步调查后,加控一名73岁男子一项“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即国安法29条,案件今早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英欧盟关注 外交部:没打压自由

黎智英被控违反国安法引起国际关注。英国首相约翰逊的发言人称,英国政府高度关注事件,称香港政权以法律手段控告包括黎智英等支持民主的人。欧盟对外事务部亚太区总监古纳维在推特表示,黎智英被控国安法罪名,是香港公民社会及民主派声音另一次“令人关注”的发展。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称,中国没有以国家安全为由打压自由,反指个别国家滥用国家安全名义打压中国人员、机构和企业。

根据港区国安法“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对特区或中国作制裁、封锁或採取敌对行动属犯罪,可判3至10年有期徒刑,罪行重大者可判10年以上或终身徒刑。按国安法第55条,在特定情况下,例如涉及外国或者境外势力介入的复杂情况,案件可以“送中”转交内地审理。

警方国安处今年8月10日拘捕黎智英、其两名儿子及壹传媒多名高层等共10人,同日押解黎智英返回壹传媒大楼蒐证,同日再拘捕3人,包括前学民思潮成员周庭、李宗泽,以及民间组织“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警方国安处高级警司李桂华当时称,有人涉嫌干犯国安法“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另有一班人包括传媒高层,透过外国户口在财政上支持国安法生效后仍积极运作的团伙。

香港监察:图使人不敢批中共

据了解,黎智英涉于网上平台发表有关外国制裁的言论。黎智英入狱前、12月1日曾接受Hong Kong Watch(香港监察)主席及联合创办人罗哲斯(Benedict Rogers)访问,提及香港需要美国、英国及欧盟国家支持。罗哲斯昨接受查询时表示,黎被加控令人震惊及不公义,明显是政治报复,以寒蝉效应使人不敢批评中共。他认为黎只使用既有的言论自由,没有做错,冀国际社会继续为其发声,保障他获公平审讯及不会被送到中国内地受审。

律师料更难保释

国安法指明,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其不会继续危害国安行为,不准予保释。有不愿记名的大律师表示,参考近日法官拒绝周庭等人保释的做法,再加上黎智英仅被控欺诈罪亦不获保释,估计若黎被加控国安法罪名,更难获准保释。

《苹果》:不影响报馆日常运作

黎智英在推特中经常转发《苹果日报》报道,被问到会否令记者担心撰稿时犯法,该报总编辑罗伟光表示,暂未知具体情况,认为港区国安法对所有传媒都有影响,记者如有任何疑问,编辑部会讨论处理。他称,自己与同事均忧心黎的情况,同事如常工作,事件不影响报馆日常运作。

新闻来源: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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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力促彭斯彭佩奥制裁中港 黎智英:从未联络特朗普

(香港20日讯)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案是香港首宗被控串谋勾结境外势力的案件,当局对其指控包括与美国政要见面,促请制裁中国和香港。

黎智英表示,支持美国前总统特朗普并认同共和党政策,但未曾与后者联络。

针对检方指控他勾结英美等外部势力,黎智英承认认识英国人权组织“香港监察”始创人罗杰斯,曾捐2万英镑(约11.3万令吉)给该组织。

定期会晤彭定康

黎智英也承认会定时约“末代港督”彭定康吃饭,但一般都会有第三者在场。

至于美国,黎智英称支持前总统(下届当选总统)特朗普,也认同共和党政策,但他从未直接或间接和特朗普联络。黎智英承认曾先后和美国前副总统彭斯和前国务卿彭佩奥见面,也呼吁两人发声支持香港,但强调没有能力要求两人针对香港做出任何行动。

美国当选总统特朗普选前曾被问及黎智英被囚禁一事,他说当选后“百分之百会救他出来。他很快就能获释”。不过特朗普并未说明要如何救出黎智英。

审讯晋第93天

律师预计自辩需15天

12月将满77岁的黎智英与其经营的《苹果日报》等3家公司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中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刊印煽动刊物”、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等3项罪名。他对3项罪名均已表示不认罪。

案件自去年12月中开审,今年7月法官裁定表面证据成立。相关审讯在休庭约4个月后,20日继续进入第93天的审讯,黎智英辩护律师预计这次自辩需时15天。

除了黎智英外,《苹果日报》等3家相关公司及6名高层被控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6人已认罪,部分人成为控方证人,提供不利黎智英的证词。

在另一起涉及李宇轩等人的案件中,黎智英也被控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反对修订《逃犯条例》事件期间,李宇轩与陈梓华以“重光团队”名义在海外报章刊登广告,并主张外国制裁中国和香港,而黎智英被指是团队主脑,曾为团队垫支广告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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