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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店盗电挖比特币 2青年被捕

 (吉辇12日讯)租店铺盗电挖比特币,结果遭警方捣破,两名青年被逮捕。

被捕的嫌犯分别是23岁及24岁,来自太平,在峇眼色海落网后,今日被带到法庭申请延长扣留令助查。

吉辇警区主任马祖基在峇眼色海警局召开记者会透露,国能公司过去2个月进行调查,发现一些地区的电源被盗用,特向吉辇警方投报。

结果警方昨日突袭检查峇眼色海、新邦里马及新芒巍三个地区的店屋,起获413架非法挖矿机、13架路由器、电脑机组及电线,总值约10万7380令吉。

马祖基说,起获的挖矿机属于非法组装,24小时操作,盗取国能电源进行“挖矿”活动。根据行情,一架新的挖矿机价值约2000令吉,惟警方起获的只属二手货,市价仅260令吉。

国能损失16万元电费

“国能在这2个月内,估计损失逾16万令吉电费。”

他说,初步调查显示,两名嫌犯没有犯罪记录。警方将援引刑事法典第379条文及第427条文,从盗窃电源、蓄意破坏等角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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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侦破全马最大偷电挖比特币案

(莎阿南23日讯)警方检举雪州8个县的30个场所,侦破全马最大宗的偷电“挖矿”案。

警方共起获2137台用来挖掘比特币的挖矿机,逮捕9名相信是“挖矿技术人员”的男子,相信该集团从去年开始活跃,其偷电行为已导致国能蒙受高达2436万令吉的损失。

雪州总警长拿督阿祖奈迪宣布破案时说,警方和国家能源查封部队根据情报,于前天在上述8 个县展开大规模取缔,检举30个“挖矿”场所,起获总值高达128万2000令的“挖矿机”。

他说,警方逮捕9名年龄介于18岁至27岁的男子后,在他们引领下一一到该地点进行调查,同时也起获一些手提电脑和以太坊挖矿显卡等电子工具。

警方援引1990年电力供应法令第37(1)条文及刑事法典第379/427条文(偷窃/蓄意破坏导致损失)调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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