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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税收局额外估税36亿 国油各造获司法检讨准令

(吉隆坡5日讯)高庭今日发出司法检讨准令给国家石油公司(Petronas) 及另外三方,以挑战内陆税收局于2010年至2017年之间额外估税36亿令吉的行动。

国油代表律师律师S.沙拉瓦南告诉法庭,内陆税收局并不反对准令申请,并同意通过公司的拟议同意令申请司法检讨。

他说,各造和内陆税收局已达致协议,允许申请人的行动。

法官拿督阿末卡马将协议记录在案,不过没有定下司法检讨日期。

沙拉瓦南代表国油、其子公司国油勘探有限公司(Petronas Carigali)、Sapura OMV Upstream (PM) Inc及Tembungo Sub Block PSC;答辩人内陆税收局总监则由该局副律师哈丝丽娜代表。

国油和三家子公司于今年7月入禀3项司法检讨申请,指该局“额外估税36亿令吉的行动过度,非法及无效,以及超出权限和不合理”。

国油指该局违反1967年石油(税收)法令15条文(1)节及错误诠释法令72条文(1)节(a)项,等同指责国油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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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拉越石油和国油天然气分配 安华:完成谈判细节待敲定

(吉隆坡12日讯)首相拿督斯里安华证实,国家石油公司与砂拉越石油公司(Petros)已完成有关砂拉越天然气分配问题的谈判。

他说,目前政府刻在敲定相关细节、参数和影响。

安华今天为国家人工智能办公室(NAIO)主持推介礼后向媒体说,他与砂拉越总理丹斯里阿邦佐哈里就此事进行良好磋商,并已达成明确的决定。

“已经完成讨论,我们刻在研究相关细节、参数和其法律影响。”

阿邦佐哈里昨天表示,砂拉越石油公司和国油之间的天然气分配问题的解决方案将交由首相宣布。

阿邦佐哈里早前接受本地电视台访问时说,天然气分配问题可被视为获得解决,惟需等待首相作出宣布。

他表示,天然气分配课题只涉及一个法律角度,即国油提及的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和砂拉越执行的1958年石油开采条例(OMO)可共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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