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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管控令 法院发布诉讼指南

(布城12日讯)马来西亚联邦法院主簿官办公室今日发表文告,随着首相宣布槟、雪、联邦直辖区、马六甲、柔佛及沙巴州落实行动管控令后,为了确保6州的司法诉讼配合管控令落实,因而发出有关案件管理、审判与聆审指南。

民事诉讼案件立即入禀申请

●入禀联邦法院案件申请,由高级副主簿官、副主簿官将处理入禀文件,并向国家首席大法官取得进一步指示;

●入禀上诉庭申请,由上诉庭主簿官、高级副主簿官处理,并向上诉庭首席主席取得进一步指示;

●入禀高庭案件申请,由副主簿官(行政管理)或高级助理主簿官处理入禀文件,以取得值勤高庭法官或司法专员的进一步指示;

●入禀地庭案件申请,低庭助理主簿官将处理文件,以取得州司法主任的进一步指示;

案件备案与管理

●使用电子司法系统,新的案件备案、上诉通告与文件可以通过电子备案系统,没有电子司法系统的法庭,可以实体备案,如果紧急案件可以向邻近备有电子司法系统的法庭备案,同时有关案件管理将通过远程通讯科技。

案件审判或聆审

●对于民事审判或聆审,本月8日已电邮各地法庭可以通过远程通讯科技进行;

●对于高庭、地庭和推事庭,可以从他们各自的住所通过远程通讯科技处理案件。

罪事案件处理案件管理

●联邦法院与上诉法院将使用远程通讯科技,透过视讯与电邮平台;高庭、地庭与推事庭在各方同意下可以使用远程通讯科技进行有关诉讼程序。

扣留令申请

有关刑事程序法令第117条文、1959年/1963年移民厅法令将如往常一样,依照即定的日期执行,至于刑事法令第259条文,即申请延长扣留令,将通过远程通讯科技进行。

新案件登记

●调查官必须预早向法庭呈报,让法庭准备在行管令后定过堂日期。

担保申请

●关于可以担保的罪行,州司法主任必须确保担保手续一往如常处理,同时鼓励使用电子担保系统。

案件聆审与审判

●全部本月13日至26日开庭聆审与审判的案件将暂停,有关聆审新日期过后将通知。不过,由于案件累积,因此,同意让马来亚首席大法官或沙巴与砂拉越首席大法官提前获得在公开庭上进行案件审判或聆审。

因此,当局于去年3月18日至5月3日所发出的案件管理指示在行管令期间全部取消。

任何询问,可以联络联邦法院副主簿官努鲁胡斯娜03-88803947、019-4157376或[email protected] ;上诉庭主簿官诺丽查03-88804045 、 012-2367976 或[email protected] ;马来西高庭主簿官哈斯米03-88803702 、 012-2098648 或[email protected] ;沙巴和砂拉越高庭主簿官艾美拉蒂088-286 100 、 019-8195908 [email protected] ;马来亚低庭主簿官峇基里03-88809418 、 019-9851333 或 [email protected] ;沙巴与砂拉越低庭主簿官杰申 08-2442228 、 019-8346554 或[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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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期没戴口罩被控 2人判无罪释放

(实兆远23日讯)两名于行动管控令期间没戴口罩而被控的居民陈明佑(22岁)和何义财(40岁),昨日获曼绒推事庭宣判无罪释放。

他们由木威国会议员拿督倪可汉与阿斯达卡州议员黄天荣作为代表律师。

陈明佑被控告于2021年7月6日,在爱大华圣淘沙花园没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当时,他正走出其居住的店屋,在门口遭警察开出罚单。除了陈明佑,其母亲和姐姐也在不同日期接获相同的罚单。

何义财则表示从未收过警察或任何官员开出罚单,却接获来自法庭的通知,到法庭面对于2021年7月12日早上10时30分在爱大华司南马花园没有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的控状。

这两个案件若罪成,被告将被判处最高5万令吉罚款或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三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倪可汉接获投诉后,决定与黄天荣代表两人上庭抗辩。在5月18日的过堂时,倪可汉以三个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第一、 控状存在缺陷。卫生总监指令指只有在某些情况下,例如拥挤的地方或其他情况下个人不戴口罩,才构成犯罪或不遵循指令。 然而,这两项指控并未说明两名被告不戴口罩的事实或细节。不戴口罩并不构成犯罪或违反卫生总监指令,只有在特定情况下不戴口罩才构成违反指令。

第二、 卫生总监指令非法律,所以“不知悉法律非借口“的法律原则并不适用。行管令期间,卫生总监三不五时发出不同的指令,因此若民众被发现没遵循指令,执法单位理应先劝阻或警告而非直接开罚单。若该人不遵行行警告,则才应该被开以罚单或被控告阻碍公务员执行职务。

第三、 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法令(第342号法令)下,只有卫生局官员有权开罚单,警察没权力。

基于上述三项法律论点,当天主控官向法庭申请展延案件,以向州卫生局获取新指示。

在昨日,主控官向黄天荣表示已获州卫生局发出的信函,列出存有技术性问题的342法令相关案件,皆可被列为“无进一步行动“案件,因此主控官向推事庭申请将这两个控状撤回,并宣判两名被告释放不等于无罪。

惟黄天荣以同样信函为由,向推事申请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主控官最终也表示不反对,因此推事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

黄天荣对推事庭和州卫生局的决定表示欢迎,并重申与倪可汉持有的立场——即所有人在行管令期间都必须遵守卫生部规定的所有SOP,但我国是法治国家,各方都须遵守并尊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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