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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法院驳回上诉 洛曼需回应藐视法庭指控

(布城14日讯)涉嫌恐吓证人而被总检察长起诉藐视法庭后,要求撤讼的巫统前最高理事拿督洛曼,在联邦法院所提出的最后上诉失败告终。

随着法院的上述裁决,意味着洛曼必须在高庭回应藐视法庭的提控,高庭法官科林劳伦斯裁定此案本月27日过堂。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润为首的五司驳回洛曼的上诉,并裁定答辩人即副检察司向洛曼发出的要求解释信,符合2012年法庭条例第52章第2B条文。

她说,要求解释信不必由法庭发出,反之,提控他人藐视法庭的一方可以发出。

她指出,答辩人的陈词及附加宣誓书足以通知洛曼,他需要回应和解释藐视法庭的指控。

“研究陈词和附加宣誓书后,我们没有发现对上诉人(洛曼)有偏见的部分。”

东姑麦润今天和其他法官拿督王南吉、拿督阿都拉曼、潘斯里查丽哈及拿督斯里哈丝娜,通过视讯会议宣布裁决。

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托马斯于2019年在高庭取得准令,以起诉洛曼于同年2月在一个视频中,涉嫌恐吓一个马来西亚(1MDB)案第8名证人,即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前特别事务官拿督安哈里。

汤米托马斯说,安哈里是1MDB案中指证纳吉的证人,而洛曼针对安哈里报警的行为,等同骚扰和恐吓他及其他指证纳吉的证人,因此寻求法庭宣判洛曼监禁或罚款。

去年1月14日,高庭驳回洛曼申请撤销汤米托马斯起诉他藐视法庭的准令,上诉庭随后也驳回他的上诉。

洛曼的代表律师丹斯里莫哈末沙菲宜今天向法官说,向其当事人发出的要求解释信有缺陷。

 控方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高级副检察司说,洛曼等同骚扰证人及干预司法,是严重藐视法庭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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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接指示撤上诉 洛曼摆脱2假新闻官司

(吉隆坡4日讯)随着控方接获指示撤回上诉后,被地庭宣判无罪释放的巫统前最高理事拿督洛曼,终于摆脱他面对2宗传播假新闻的官司。

主控官拿督巴迪勿斯扎曼副检察司今日在案件进行过堂时禀告高庭法官拿督阿兹哈:“我方接获指示,以撤回对答辩人(无罪释放的判决)提出上诉。”

洛曼的代表律师罗根艾斯甘达说,辩方不反对控方撤回上诉。

法官阿兹哈随后腾空原定于10月15日重新过堂的庭审。

洛曼被控于3年前通过视频发布假新闻,声称一名警官的死因与疫苗有关,惟地庭在去年6月23日判其表罪不成立,当庭释放。

发布警官死于疫苗消息

根据控状,洛曼在其脸书发布一名警官死于疫苗的消息,因而抵触2021年紧急法令(必要权力)(2号)第4(1)条文。

地庭法官诺哈斯妮雅认为,辩方已成功在控方举证阶段,挑起本案的合理疑点。

控方随即在去年6月针对裁决提出上诉,辩方则入禀陈情书以撤销该上诉申请。

现年51岁的洛曼在2021年10月1日被控时,不承认通过视频发布不实新闻的罪控,即一名警官的死因是与疫苗有关。

控状指出,被告于2021年4月9日晚上10时38分,通过网名“Lokman Adam”在脸书发布假新闻,意图引起民众的不安。

上述视频于2021年4月11日晚上8时55分,在武吉阿曼商业罪案调查部网络及多媒体罪案调查组,经人阅览。

此罪行被指抵触2021年紧急法令(必要权力)(2号)第4(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1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

另外,地庭在去年11月7日宣判,洛曼被控于2021年通过视频散播关于冠病病毒假消息,声称印度公民入境我国导致疫情扩散的表罪不成立无罪释放,控方对该裁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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