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雳

继43项收贿罪名 水警伍长再面对101控状

(怡保27日讯)巡逻水警伍长继昨日被控43项收取14万6350令吉贿金罪名后,今日继续面对101项控状及101项的交替控状,收取共24万3040令吉贿款,被告否认有罪,案定3月31日过堂。

60岁的被告祖巴里连同昨日的43项控状,共面对144项控状,涉及一共38万9390令吉的贿款。

根据控状,被告祖峇利被控于2016至2019年之间,身为水警,接受7名人士的现金贿款,以便不对7人所拥有的渔船采取行动。

被告的行为触犯反贪会法令第17(a)条文(身为公务员接受贿款),並可在相同条文下的第24(1)条文判刑;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不少于5倍该非法收益的罚款或1万令吉罚款,视何者为高。

在交替控状下,被告触犯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受任何贵重物品或礼物);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地庭法官英达努鲁批准被告以4万8000令吉保释金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择定3月31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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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中国银行前董事长 刘连舸受贿罪成判死缓

(北京29日讯)中国银行前董事长刘连舸因为受贿、违法发放贷款罪,被中国法院判处死缓、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中国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刘连舸受贿1.21亿人民币(约7400万令吉),违规发放贷款33.2亿人民币(约20.37亿令吉),造成本金损失1.907亿人民币,因此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终身剥夺政治权利,以及处以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也对刘连舸受贿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根据中国央视新闻报道,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23年期间,刘连舸利用担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中国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项目合作、人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务共计折合1.21亿余人民币。

另外,2017年底至2020年初,刘连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任职期间,明知相关企业不符合发放贷款条件,违反法律规定,推动向相关企业发放贷款总计逾33.2亿让人民币,造成本金损失逾1.9亿人民币。

法院指出,刘连舸的犯罪行为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但由于他如实供述罪行、涉案赃物大部分已经追缴,死刑可以不立即执行。

资料显示,刘连舸生于1961年5月,吉林人,长期在金融系统供职,2023年3月被官方通报落马,同年10月被开除中共党籍。

爱好女色

在刘连舸落马之后,中国媒体曾爆出他爱好女色,无论在进出口银行还是中国银行工作期间,他都经常晚上叫女性下属去办公室“谈心”。

还有报道称,“他在中国工作时经历了第四次结婚,新妇据说是其直系亲属的前女友,曾托他安排工作”。

刘连舸是2022年中共二十大后,首个落马的中管金融企业“一把手”。有评论认为,中国官方近年明显加速对落马的金融领域领导干部的查处,释放出加大对国企、金融领域反腐败力度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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