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马

涉嫌收贿包庇超载罗里 玻交通局2执法员延扣

(加央17日讯)涉嫌接受“代理员”8万8000令吉贿金,以不对付违例的罗里司机,玻璃州陆路交通局2名助理执法员昨晚被反贪污委员会拘捕,今早被押往加央法庭延扣3天助查。

2名被捕的官员分别35岁及36岁,涉嫌於2018年至2019年之间,每月收取贿赂金,累计总额约8万8000令吉,以包庇涉超载的罗里司机。

据悉,2人昨午约5时到玻州反贪局接受调查时被扣留。

加央法庭主簿官莫妮卡今早批准延扣2名官员至19日。

玻州反贪局昨天也延扣1名相信是“代理员”的公众助查。这名“代理员”于前天被玻州反贪会传召,在录取口供后当场被捕,昨天延扣6天,至21日助查。

该名“代理员”是在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a(B)条文下被调查;2名陆交局官员则在同一法令第17a条文下被调查。

玻州反贪局局长苏仄丽雅娜受询时证实,该局展开“测量行动”(Op Sukat),追查涉案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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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贿3000释放尼泊尔男子 前警员判监1天罚款6000

(莎阿南27日讯)2年前涉嫌收贿3000令吉以释放一名尼泊尔籍男子,前警员今日在庭上俯首认罪,被判监禁1天与罚款6000令吉。受贿行为也让他丢失工作,目前只能在停车场当保安。

法官拿督阿妮塔哈伦在被告认罪后,做出以上判决。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6个月代替。

根据控状,原为莎阿南警区总部的一巡伍长的被告加比兰(34岁)被控在2022年12月13日在一家银行收取一名47岁男子行贿3000令吉。

被告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165(公职人员不得接受贵重物品或礼物)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面对2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没有聘请律师出庭,他在求情时说,他被解雇后2年内没有稳定工作,因此请求从轻发落。

他宣称,目前他只是一名停车场保安人员,还要养活父母和2个年幼孩子。

来自大马反贪委会的主控官慕阿兹阿末副检察司要求予以被告重判,因为被告所犯下的罪行并非别无选择的。

阿兹阿末要求法庭审视被告在事件中作为公务员的身分,滥用所赋予他的信任。因此,法庭应予以被告相应的惩罚作为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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