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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首席法官抨律师采“拖字诀”
“拖延正义等于否决正义”

敦查基。(档案照)
敦查基。(档案照)

(吉隆坡16日讯)大马联邦法院前首席法官敦查基反对某些辩护律师倾向要求庭案延审的做法,法官不应该允许律师的“拖字诀”,以此法官批准相关申请前应更严格把关。

他接受马新社专访时说,作为最高法院的联邦法院可作出裁决,不能因为律师提出非正审申请而延审庭案。



他说,这些律师使用的策略主要是提出各种非正审申请,无论有关申请是否得到聆审,或申请是否获准。

他补充,若类似申请经过审理及被驳回,他们将针对裁决提出上诉,导致主要案件被迫等着上诉结果而展延。

“法官不应该允许律师的拖字诀,当他们(法官)决定驳回他们的申请,又会针对这裁决提出上诉。上诉庭花时间聆审及裁决,更为加剧拖延。”

查基指出,他在2008年担任首席法官3年期间,对这种展延审讯申请非常严厉。

有的未决案件长达20年



“若你看回我担任首席法官时,有的未决案件长达20年。数据显示,我第一年接任时,高庭案件多达4万4000宗案件,在2009年剧减至9000宗。

“我们如何办到?这是历史,但最重要是没有拖延。”

73岁的查基指出,律师创造一个口号“仓促正义是埋葬正义”,之后他们也从经济上受惠,因为处理的案件越多就赚得更多,他们接受这方式,尽管有一些律师是基于客户要求而这么做。

他透露,有一些律师对拖延案件技巧很在行。

“我曾在私人界时,有客户见我,要求我拖延案件,他们会说不用担心,我们会付钱,可以为我拖延案件吗?我的答案是,我不做这种工作。你要拖延,可以找其他专门做这事的律师。”

法官必须立场坚定

查基认为,正义应该是快速处理案件,拖延正义等于否决正义。

他举例一宗吉打双溪大年强奸案用了9年才结案,受害者及证人不断出庭,对受害者的正义是尽快让被告受惩罚,若继续拖延案件将导致案件没进展。

因此他认为,法官审理临时申请时,必须立场坚定不休庭或继续审讯。

他曾遇过一名律师使用拖延技巧,当法庭要审讯时,该名律师声称周一至周五早上都没空出庭,最后安排在周五下午聆审,而他来得及当天结案,该名律师赢了案件。

尽管如此,他指被告或原告是有权提出类似申请,法庭无法阻止任何一方提出任何申请,但主要案件不能受到非正审申请而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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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圣依納爵堂被令拆停车场 律师称遭执法当局“欺凌”

(八打灵再也3日讯)八打灵圣依納爵堂遭下令拆除其停车场后,其律师声称遭受执法当局“欺凌”,引起各界关注,在地议员称已经安排双方代表会面来探讨此事。

行动党万达镇州议员嘉玛莉亚透露,其办公室已经和双方代表沟通。

根据《新海峡时报》,这名州行政议员指将会举行一场会议,来探讨这起事件。

“我们已经有联系双方,并且在计划举行一次会议。我们将等到会议结束后,更好地了解真实情况后,才提供反馈。”

“我们还没敲定开会时间,因为还在协调所有单位的时间。”

她也表明,其办公室在当局给教会提交相关通知之前,并不知道有这方面的安排。

另一方面,公正党八打灵再也国会议员李健聪受询时,则表示将会接洽双方来取得更多的相关资讯。

李健聪将会接洽

“目前还没有取得相关资讯,我们明天会联系双方。”

根据网媒今日自由大马的报道,八打灵县办公室是在10月29日给教会递出通知,指控他们非法兴建停车场,已经抵触国家土地法典第425条文(非法占用保留地)。

教会代表律师乔伊阿布卡丹则指当局给予教会14天来拆除。

当局的通知中提及,该片土地是属于雪州水利灌溉局的土地,然而律师称早在2012年就获得该局的书面批准来铺平道路,并且用作停车场,因此是在获批的情况下使用这个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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