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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视界】举报索贿不手软

遇到一些人、供应商或私营业务合作伙伴索贿及要求通融费,心有不甘却不知如何处理?

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简称反贪会)是专门处理贪污贿赂相关案件的唯一及独立机构。它通过执法、防范及教育等策略来打击贪污。4种主要的贪污罪行包括:索取贿赂、给予贿赂、虚报索赔及滥用职务。

反贪会设立了一个贪污罪犯资料库。这资料库的主要目的是要显示大马反贪会所采取的防范步骤及传达反贪会向贪污宣战的明显讯息。这资料库也成为民众、公共或私人机构在未雇用、委任或调升他们的员工前所进行研究和评估的重要资讯。

在告密者保护法令下,提供任何有关贪污或其他不当行为的情报,告密者在举报后不会遭受任何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威胁。

国民可通过7种方式来举报贪污。

到底是哪7种方式呢?今天就让我们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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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美兰

涉向殡葬业者泄密索贿 5法医部医护员被控

(芙蓉5日讯)5名芙蓉端姑惹化医院法医部的医护人员,涉嫌向殡葬业者索取600至2250令吉贿金,以提供死者及其家属的个人资料,今日在法庭上被控21项罪名。5名被告均否认有罪。

这五名被告分别是:第一被告沙温德星(40岁),面对7项索贿指控;第二被告薇妮斯华丽(55岁),面对5项指控;第三被告威拉马利(50岁),面对3项指控;第四被告莫哈末诺(36岁),面对4项指控;第5被告万莫哈末法兹蓝(41岁),面对2项指控。

控方指控,5名被告在2021年6月5日至2023年2月9日之间,在芙蓉、瓜拉庇劳和文丁等地的不同银行,通过银行转账向两家殡葬业者索取贿金,金额从600令吉至2250令吉不等,作为回报提供死者及其家属的个人资料。

这些行为违反了《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B)条文,并可根据同一法令第24条文追诉。罪成者可面临最高20年监禁及五倍贿赂金额的罚款,或最高1万令吉的罚款,以较高者为准。

在控状宣读后,5名被告均表示不认罪。反贪会主控官法丁阿蒂拉要求法庭设定8000至2万令吉的保释金,并要求每名被告提供一名担保人。

被告的辩护律师分别是G.威华纳登、保罗克里纳拉惹和拿督哈尼夫,他们恳请法庭降低保释金,理由是被告薪资不高,且需赡养年迈的父母。

法官密奥苏莱曼在考虑案件情况后作出判决:第一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第二被告6000令吉,第三被告4000令吉,第四被告5000令吉,第五被告3000令吉,均需提供一名担保人。同时,5人必须在每月的首个周六到反贪会报到。

此案将于明年1月9日继续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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