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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交通灯前抢车吓到女车主跳车 民众合力围堵擒匪

【视频取自网络】

(吉隆坡16日讯)  一名男子光天化日街头抢车,民众路见不平,齐心合力驾车围堵,捉拿匪徒。

警方目前也援引刑事法典第392(抢劫)、第379A条文(偷窃交通工具),以及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第6(1)(C)条文(无持有任何证件入境我国)调查此案。

十五碑警区主任安努亚奥马说,此案于本月13日下午1时58分,发生在鸿图园路N一间霸级市场附近的交通灯前。

他说,事主当时在该处等交通灯时,遭一名陌生男子打开后座车门,吓得她马上跳车求救。

他说,接着该男子就闯入女子的车,然后开走,所幸被路过的车主发现后尾随抢车匪,直到大城堡等后者停在交通灯前时,下车打开车门,将抢车匪制伏,再交由警方处理。

根据社媒流传的视频,女事主的车在交通灯前停下后,因未上锁以致匪徒有机可趁,轻易开了车门跳上车后座,惊慌失措的女事主连忙下车,匪徒则驾着她的车逃逸。

不过,目击事发经过的民众马上驾车围堵,匪徒被截停后,一名车主把匪徒从车里揪出,其他车主也下车帮忙。

这起事故带出2个讯息,其一为治安不好,民众尤其是女性驾驶时,切记一定要锁好门窗;其二是见到不法行为,民众若能见义勇为互伸援手,有助塑造社会正气, 打击宵小鼠辈的行径。

无论如何,公众也必须警惕,凡事一定要安全至上,以及千万不能把法律操纵自己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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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母亲欠钱 债主雇人抢车

(北海2日讯)一名车主在众目睽睽下遭数男子拖出车外及抢走轿车,警方证实原来是车主母亲抵押轿车借贷后无力偿还,债主雇人抢走被抵押的车辆,警方逮捕5人包括涉及放贷的一名“阿窿”,调查此案。

威北警区主任莫哈末阿斯里助理总监今日发文告证实,除了逮捕3名年龄介于27岁至49岁,涉及“抢车”的男子外,另外也逮捕了2名嫌犯,他们分别是57岁的放贷人、以及49岁的拖车人。

警方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17条文,将5名涉案嫌犯押上北海法庭,并申请延扣令至本月6日。

社交媒体从周三开始传出多个视频,显示在车水马龙的道路,2名男子截停一辆第二国产车Axia后,把司机拉出车外,然后在众目睽睽下开着轿车逃离现场,甚至在转弯处差点撞倒一辆脚车。

早前,他昨晚发文告时指出,这起抢车事件于周三上午7时45分左右,在北海峇眼拉浪路一带交通灯处发生。

“根据警方调查,车主的母亲(57岁)于2020年向一名华裔男子(债主)借贷10万令吉,当时写下保证书若无法偿还贷款,将以车主轿车作为抵押。”

车主以车抵债

他说,由于车主母亲无法偿还贷款,于是债主便雇人将轿车抢走。

他说,涉及“抢车”的3名嫌犯,分别是27岁、29岁及49岁,他们分别在北海、威中诗布朗再也和霹雳州瓜拉江沙被逮捕。

此外,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95条文(结伙抢劫)查案,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监禁20年,和罚款或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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