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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中港人 西班牙落网 中国判46台骗子囚禁

(北京17日讯)中国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16日审理2宗电讯网络诈骗案,被告蔡维晋及卢俊铭等46人均是台湾居民,他们涉嫌在西班牙参与诈骗犯罪集团,分别被判囚4年半至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嫌犯冒充公职人员骗取中国及香港居民,共逾761万元人民币(约482万令吉)。

法院查明,蔡维晋等11人以及卢俊铭等35人两个团伙,在2016年10月至12月期间,于西班牙利用电讯网络技术手段,冒充中国出入境管理局、公安局、检察院工作人员等身分,虚构被害人因个人讯息泄露而涉嫌犯罪等事实,以需要接受审查、清查资金并以资产保全等先后骗取76人。

海淀区法院认为,蔡、卢等人先后出境参加电讯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诱使受害人按要求转账或汇款,以诈骗钱财,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因具有诈骗在校学生财物的情节,应予从重处罚,但鉴于被告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可予以从宽处理,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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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钟回酬40%? 线上投资股票被诈159万

(新山14日讯)一名乐龄人士误坠线上股票投资骗局,被诈走159万800令吉。

柔佛总警长拿督古马今日发文告说,这名69岁男子称在10月,看到一则承诺丰厚回报的股票投资广告。

他说,事主随后点击广告链接,以获取更多信息。

“他被告知只要10分钟,即可获得高达40%的回酬。”

“他对承诺的利润深信不疑后,从11月至12月初按照有关指示,共转账163万令吉至数个银行户头。”

“他还依据指示下载应用程式,之后注册账户监督其投资。”

古马说,当事主要提取回酬时,却被告知只能提出4万4200令吉,事后事主就无法联系上有关人士,也无法访问该应用程式,才惊觉受骗。

他说,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调查此案。

他劝告民众提高警惕,不要轻易被高回酬的投资计划所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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