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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DB和SRC起诉纳吉刘特佐 追讨逾940亿

(吉隆坡10日讯)3家律师楼今日代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及前子公司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入禀21项民事诉讼,以追讨超过940亿令吉,被“点名”者包括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大马富商刘特佐等。

1MDB和SRC要向从该公司吸走资金的收益人,追讨230亿美元(约944亿3000万令吉)和另一笔3亿令吉,其中1MDB入禀5项诉讼,SRC则入禀16项诉讼。

被“点名”者包括纳吉、1MDB前主席丹斯里仄罗丁、3名1MDB前总执行长拿督沙鲁、阿鲁甘达及哈申阿都拉曼。

该诉讼也提及在逃的刘特佐、其父亲丹斯里刘福平、姐姐刘美玲(译音)及生意伙伴陈金龙。当中还有驻大马的德意志银行、瑞士顾资银行、摩根大通(JP Morgan)瑞士分行、沙地石油国际公司及其创办人Tarek Obaid。

Rosli Dahlan Saravana Partnership (RDS)、Skrine & Co、及Lim Chee Wee Partnership律师楼是于上周五(7日)分别入禀吉隆坡高庭和莎阿南地庭。

一名知情人士向《The Edge》透露,这民事诉讼是高盛、大马银行集团及德勤达成和解后入禀法庭,显示政府重视追讨1MDB所挪用的资金。

今年3月,德勤与政府达成8000万美元(约3亿2400万令吉)的和解。

在去年8月,高盛缴付大马政府25亿美元(约102亿令吉)现金,这是双方就1MDB挪用资金案达成和解的条件之一,至于大马银行集团则达成28亿3000万令吉的全球和解方案,以解决与1MDB案有关的所有未清索偿和诉讼。

较早前,纳吉涉嫌滥权把大马公务员退休基金(KWAP)40亿令吉贷款中的4200万令吉汇入其银行户口。

他在去年遭高庭判决其被控的7项滥用职权、刑事失信及洗黑钱控状,所有罪名成立,判监禁共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他随后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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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特赦令附录是否存在 魏家祥促安华正面回应

(吉隆坡14日讯)有关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特赦令附录是否真的存在一事,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魏家祥博士要求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正面回应,向民众解释清楚,而不是继续顾左右而言他。

他表示,人民已厌倦政府的花言巧语和缄默,如今只想知道一个肯定的答案。

他也批评安华以可能妨碍司法为由拒绝回答的做法,令民众无法判断,政府是否有遵守前国家元首的谕令。

魏家祥今天在社交媒体上传一段影片,向政府和安华喊话:“有就说有,没有就说没有。

“这问题在3月7日提出,已经240多天了,如今才抛出可能构成藐视法庭的问题。”

他强调,他尊重前国家元首的最终决定权,追问特赦令附录一事并非是要挑战国家元首和法庭的地位,也不是要妨碍司法,反而是那些违反和藏匿元首谕令者,才是滥用元首和法庭名义的人。

“为什么说他们滥用法庭(名义)?因为他们只要回答有或没有特赦令附录,法庭就无需审讯了。”

魏家祥也表示,若不存在特赦令,政府就应该提控和对付那些造谣者。

另外,他指出,禁止在法庭外讨论案件的规则不适用于我国,因为大马的司法体系已经废除陪审团制,法院判决完全是由专业法官作出,不会轻易受到外界舆论的影响。

魏家祥举例,纳吉的SRC贪腐案件诉讼期间也在法庭外引起热烈讨论。

2022年8月23日,纳吉因在SRC国际公司挪用资金案中被判滥权、刑事失信和洗黑钱罪名成立,遭判处12年监禁并被罚款2亿1000万令吉,目前正在加影监狱服刑。

今年2月,特赦局宣布将他的刑期减半,预计纳吉将于2028年8月23日获释,罚款则减至5000万令吉;如果他未能缴清罚款,则刑期将延长一年至2029年8月23日。

然而,有消息指出,前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曾经发布一份附录,谕令允许纳吉在剩余的刑期间居家服刑。

纳吉已经针对此事申请司法审查,要求政府确认并执行这项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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